在人类社会中,这种排他的机制几乎毫无例外地存在于一神教的宗教之中。但是宗教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如果一神教有总揽整个社会生活之志,那么这种宗教就具有神权极权主义的特点。中世纪的基督教曾经有这样的志向,现今某些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国家也有这样的志向,伊朗1979年发生的所谓“伊斯兰革命“就是一个典型。中世纪基督教的极权之志而今已经成功地受到制约,欧美社会不仅通过宪法将宗教限制在严格的私域之中,而且也不允许任何宗教垄断信仰领域;而伊斯兰教会政教合一的国体模式则日益显示出其对社会迈向现代的巨大阻碍作用。 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系统是一种世俗神权机制,该系统以世俗之身,独占世俗社会的一切位置,也以世俗的名义强占宗教的位置。在这种极权主义的机制下,革命的目的既然是建立不容任何人分享的独家天下,革命的手段因而也必然是强制与暴力。钳制言论、扼杀自由、强奸民意、消灭异己、镇压反对派等等暴力手段于是成为制度。暴力酝酿暴力,暴力服务于暴力,暴力上升为制度,政权蜕变为暴力本身,这乃是这种排他的极权主义革命逻辑的自然归宿。后共产主义革命以自由为宗旨,以制度化的分享权力为目标,不寻求一家独霸的权力格局,因而在20世纪末年,当共产主义失去理想与正义的光环之后,非暴力的社会制度的转型成为可能,同时也为东欧及其他地区的革命实践所证明。 比较这3种革命,我们还可以发现,共产主义革命虽然从时间上直接承继近代革命,但并没有提出任何新的价值准则。共产主义革命利用法国革命片面强调平等的历史缺憾,以平等,尤其是经济平等的名义,将近代革命中作为手段的暴力推到极端,放弃了近代革命的民主指向,阉割了自由和人权价值。从世界革命传承史的整体观之,后共产主义革命是经过共产主义革命洗劫之后向近代革命回归的革命。从价值系统上讲,只有后共产主义革命才是近代革命的继承者,而共产主义革命乃是对近代革命的背叛。不过,后共产主义革命并不是近代革命的简单重复,后共产主义革命非暴力的特点是在对革命与暴力进行了双重筛选之后向近代革命的回归。后共产主义革命既洗刷了共产主义革命极权主义的内容,又抛弃了暴力的形式。 这里,我们还必须涉及到暴力现象本身的问题。暴力作为人类生存行为方式之一种,当然不仅仅与革命相连。历史上的暴力(这里主要指大规模、有组织的暴力行为),从战争、侵略到起义、镇压、复仇等等,充斥人类社会生活。暴力更多时候是源于权力、领土、利益、信仰之争。暴力可以是反抗暴力的手段,可以是镇压弱小的手段,也可以是屠杀异族的手段。革命可以源于暴力,如反抗暴政;暴力也可以源于革命,源于意识形态鼓动,如共产主义革命;暴力更可以源于暴力,如战争、镇压。东欧后共产主义革命中表现出的非暴力倾向不仅仅与革命的民主性质有关,而且也与20世纪的历史环境有关。历史学家霍斯鲍姆将20世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苏联崩溃的历史称为“极端世纪”[6],正是指这一时期人类的暴力行为登峰造极。1914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孕育了两场大规模的杀人革命:列宁的赤色革命与希特勒的褐色革命。这两场“噬子”革命将人类的疯狂推到了极致,因而也预示着理性的可能回归。 从东欧后共产主义革命的历史演化的角度看,绝大多数国家之所以避免了暴力,还有一个重要的历史铺垫。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先后归顺社会主义阵营的东欧国家中,均存在着强烈的改革诉求,一些国家也出现过强度不同的民主与自由指向的政治改革。最为突出的是1956年的波兰“十月事变”、同年的匈牙利起义和1968年捷克的“布拉格之春”。当时苏联对上述3次和平转型尝试的镇压,一方面延缓了东欧革命发生的时间,另一方面也为30年后苏联及整个东欧共产主义国家集团的和平革命留下了历史的殷鉴。东欧后共产主义革命和平转型成功的路径并不相同:匈牙利、捷克都有相对强大的民主传统和政治异议力量;波兰得益于相对发达的民间社会,如团结工会、天主教会等等。但各国最基本的共同点不是别的,正是都必须面对共产主义暴力这一庞大的历史遗产。共产主义相信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阶段性,经历过共产主义革命之后的社会很难再迷恋暴力了。 后共产主义革命的非暴力取向既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也是经过暴力蹂躏之后的人类对暴力的普遍厌倦。实际上,环顾欧洲,不仅后共产主义革命具有这种非暴力特点,法西斯主义洗劫过的葡萄牙与西班牙都于79年代选择了和平革命。葡萄牙于1974年发生所谓的“石竹革命”,推翻了葡萄牙版的萨拉尔法西斯独裁政权;1975年西班牙法西斯主义独裁者佛朗哥去世,国王卡洛斯主导民主革命,转型顺利成功。亚洲的印度尼西亚1998年到1999年的激进转型也应该属于这一革命类型。在同一时期,被希特勒“褐色革命”暴力直接蹂躏的西欧,在法国与德国的首倡下,开始了奠基于民主法制之上的、以建构和平为宗旨的欧洲政治统一运动。由西欧人开启的这一前无古人的和平工程,既是为放弃自己的暴力的过去所作出的强有力的回答,无疑也向整个欧洲的民主进程播发出巨大的道德感召力和政治向心力。 当然,我们并不能够对21世纪的国际环境盲目乐观。放眼今天的世界,不幸的是暴力依然紧紧纠缠住人类向前的步伐,如以“911”惨案和伊拉克战争为标志的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的暴力较量。不过,伊斯兰极端分子所追求的既非现代人类的价值理念,甚至也非社会制度的变革,因而与革命扯不上关系。倒是美国发动的旨在为伊拉克建立民主政体的战争带有一种革命的性质,德国思想家哈贝玛斯就把美国在伊拉克的军事行动称为“新保守主义革命”[7]。不过这是一种外来力量强加的革命,对暴力手段的依靠远胜于我们上述所谈的后共产主义革命。 以上讨论对后共产主义革命的民主与非暴力特点从经验层面作了概括,也从理论层面对这一特点和为什么会产生这一特点作了分析,但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后共产主义革命的性质(民主指向),还是其赖以发生的时代条件都不是今后类似的革命不会发生暴力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虽然后共产主义革命在性质、手段、历史条件等各方面都朝着非暴力的方向发展,但暴力因素并未完全排除。苏东的经验证明,后共产主义革命既可能是民主的也可能是非暴力的,但并不能保证在其他地区这种革命就一定是非暴力的。 只要是革命,就是断裂,断裂就意味着为暴力预留了门户。将非暴力的可能化为现实还要依赖于各个革命发生地的具体情况。罗马尼亚的例子不仅表明在东欧后共产主义革命中仍然飘荡着暴力的影子,尤其是显示了来自革命对象一方的暴力倾向不易有效地遏制。也就是说,专制统治者一方的暴力惯性决定了后共产主义革命还拖着一条暴力的尾巴。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逻辑地提出革命发展前景的问题:在今天仍然没有走出共产主义制度的朝鲜、越南、古巴尤其是中国,会否发生后共产主义革命呢?这种革命会以什么方式发生?会否如罗马尼亚一样带有血腥的色彩呢?这些问题当然还要等待历史的回答,也超出了本文所论述的范围,但肯定是值得每一个关心中国及世界前途的人思考的问题。
【注释】 [1]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查报告”。 [2] 傅瑞,《思考法国大革命》,三联书店,2005年1月版。 [3] 法国汉学家施维叶(Yves Chevrier)曾将法国革命之后的反复与中国近代的长期徘徊相比,见《Le debat》双月刊,2001年11月号。中国学者杨小凯也曾持有这种看法,见其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文章“中国政治随想录”。 [4] 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4页。 [5] 古尔多瓦(Stephane Courtois)等,《共产主义黑皮书》( Le livre noir du communisme: crimes, terreurs, repressions)。Paris:Laffont,1997。关于共产主义各国死难者的数字,古尔多瓦认为有必要量化,否则难以把握其骇人的规模。但他提供的的数字也存在争议,该书的其他作者如苏联部分的撰稿人威尔斯和亚洲部分(中国、越南、柬埔寨)作者之一的马尔戈兰则认为这一数字过于庞大,粗略的估计应在6,500万到9,300万之间。有关《共产主义黑皮书》的讨论,可参见拙文“评有关《共产主义黑皮书》的讨论”,载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8年十月号。 [6] 霍斯鲍姆(Eric J. Hobsbawn),Age of Extremes: The Short Twentyeth Century, 1914-1991。 [7] 哈帕马斯,“塑像与革命者(La statue et les revolutionnaires)。载2003年5月3日法国的《Le Mo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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