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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土改系列
日期:11/23/2009 来源:网络 作者:狗不理鸟人


3.多贴条子,少写数目

地主、商人本人虽逃走了,但他走不远,并有走狗随时在打听消息。这时必须用贴条子的办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数目,限期接头缴款。条子要贴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允许下可以筹得的,都要贴,以免漏网。但出款的人,一来出款痛心,二来也难办到,故在写条子时要充分估计到出款人的整个财产,以及此地现有财产所值,特别是动产,按照他的能力,只要靠得住,聚少成多,比较实际而容易筹到。故每张条子要少开数目,即留有交涉余地。在自己判断的实际要求上略加一点是可以而需要的,如果数目太大,把他吓翻,或他此地所有动产还不过如此数目,他则索性不理,只要有一个不缴,就会形成困难,即或再减,也失去了威信,这是立三路线的筹款办法,表面要得很多,实得其反。去年一军团在醴陵开价十万,实得四万,三军团在萍乡开价三十万,实得不过二万,这次黎川也是一样犯了同种错误,写四十万,将来八万恐也难收到,这是主要原因之一,以后筹款同志望注意。

4.有软有硬,加紧催款

条子既贴,绝对不要听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图延期不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派人分头加紧催款。催的手段贵乎厉辣,催了一次又一次,要不使其态度冷淡,而且在必要时,没收一家的财物,烧一家的房子,或杀一个土豪(都是出于筹款无望而又有政治意义且能为大多数群众所认同的,而不宜以杀人烧屋为催款的唯一办法),以及用要烧要杀的形式恐吓(烧房经过宣传,拆开大门,倒洋油)等的阶段,每阶段中都可利用恐吓催缴。杀人也要经宣传,拟罪状,捆绑,写罪状,盖官印的几个阶段。有时为使代表不困难,有余地筹措,催款手段也要有软有硬,特别是对缴款快的要有相当减少,以鼓励其余,而讨好代表(但在软化对方时要能巩固自己原拟实数,或相差不远,特别严防劣绅的代表用酒肉――不吃为好――花言来包围你)。此外,为了更加紧催款,也可以当着代表面用主持筹款人的上级名义下命令严密督促,以便主持筹款人与土豪代表更好地运用软硬手段来周旋,只有这样有软有硬,有声有色,催起来才有效果。

5.做好做歹,雷厉风行

当贴了条子派人催款的时候,还须布置一些人(当地人更好,部队中的也可以)向富豪代表宣传,帮做转弯(实心在要钱)子工作,以探听代表与出款人的意见,并向土豪家属以及群众(群众中有土豪走狗在打听)报凶报吉(时而说这个缴纳到几成就可以了事,时而又说那个一定要缴到某数才了事,不然,到某时要烧屋、杀人;时而说已开始磨刀了,要杀土豪某某),做好做歹(即张言某人不出钱就不帮其转弯疏通,其人是可以并实际上也如此进行,打土豪,拿洋油,磨马刀等等),以包围土豪及其家属(特别是妇女)和代表,搅乱他原来心里的把握程度。总之,到了筹款时候,必须动员群众,调查的调查,贴布告条子的贴布告条子,以及向群众宣传的,向代表交涉的和催款的,散布凶吉消息的,做转弯工作的,提洋油的,磨马刀的,打土豪的,没收财物的,散发东西的,督促的,各种工作人员都要雷厉风行,积极去做,只有这样才能动摇土豪及其代表与家属讲价的主要反抗心理,服从我们的罚捐,才能使财宝滚滚而来。

6.优待土豪代表

无论我们筹款如何有理由,无论宣传以及纪律如何好,但是站在其阶级利益上的地主、商人、富农,总把我们当做他们的阶级敌人,不敢当面就同意缴款,而是要旁人,工农份子、亲属或走狗来交涉缴送。又或地主商人不愿缴款,我们单凭硬要,不利用第三者――土豪家属、朋友等去劝说,则筹款更是难有希望。故此,中间人――土豪代表,在筹款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当代表的都是些会交际,惯投机的人;一部是工农份子,敢来接近,优待土豪代表更不宜忽视了。如何优待呢?不外乎:A、与土豪代表来往要有专人,而且要有所谓“官”(筹款主任、政治部主任等)接洽宣传,招待膳宿,言语要吹牛皮,饮食招待都要相当客气,对代表要有尊重的表现,即对不缴款的土豪发脾气,严厉催款,也要注意勿妨害代表。对缴款快的多的,减了款子,要当代表及其家属面前说到:有碍某某代表面子等(如果代表是工农份子还要特别说到),以提高代表的地位,而促其更努力奔走;B、对代表,特别是真能努力缴款工作的,我们要相当的许以金钱酬谢,并可用累进的方法,凡缴款越多的酬谢也越多,所筹得实数百分之几为酬谢费(当然在酬谢时要计算总数于我们有益无损的),而且要注意到由我们直接分发酬谢,每个代表均要分到,另外担负缴款较大的数目的代表中的主要代表,还要相当加谢;C、有些小的问题,在政治筹款上我们要无损失的能相当满足代表的请求(如保人等,如已有群众革命团体,革命团体才能保人);D、不单对代表如此,即对送款的一切人(挑款的等)都要有相当的优待与宣传准备工作,以引起他们乐于接头交款的兴趣。这样使当代表的既有钱得,又显得有本事,且能与威风凛凛的红军来往而受优待尊敬,自己以为地位提高,很有味道,他便热心而且想多做几回代表。我们同时更可利用他调查土豪,再当代表,扩大筹款工作。

7.挖地窖

封建地主是守财奴,有了钱,放债怕对方没有能力还,营商怕亏本,故无论城乡土豪都喜欢埋窖,只要有好的技术热心挖窖,对于筹款当有绝大帮助。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处的厕所、粪缸下、猪池下、隔楼板、瓦罐里、烟囱中,总之凡可以埋藏处都会埋藏,而这些地方都须详详细细地寻找,要检审首先要有精密的调查,特别要找土豪守家的说话,找普通人暗中观察他的行动;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常到那里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里,特别当你或别人进去东找西看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如果你有了相当把握时,便一面继续宣传侦察,一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这时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吓,或不拘捕,暗中监视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会守在那里不动。)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种方法,如泼水于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货),挖土看色气,看松紧(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内外的宽窄,墙壁的厚薄,是否有夹墙,量了楼下要量楼上(有的在楼板以下起隔墙),看了屋檐要开天花板,拆出看是一层还是两层,总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一场。万一没找到也不要放弃,还必须按屋大小,派便衣侦探潜伏周围,看白日里有什么人进去,都在那里看了某处有好久时间?神色如何?看了出来之后又怎样了,这时绝勿露形,只报告负责人,到晚上再派侦探,看他准备何时动手挖窖。因为他已挖动了,必定要趁夜里取的,你便在他挖掘时暗中派人监视,只把人围好(防他的外面侦探知道)捉人,再强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这种取挖人必是土豪亲信走狗甚至是儿子或本人,绝对勿轻易放掉,必要时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来的肥土豪。

8.拍卖

在政策允许下没收的财物,有时为筹款子,可以廉价拍卖,但要注意:A、能卖到相当钱数的,钱太少不要卖,宁可不取分文散发,以争取更有价值的群众;B、谷子特别是义仓等谷,因谷子是群众迫切需要而不可得的(虽名义仓,实豪绅霸占),绝勿拍卖,要尽数散发给当地工农贫苦群众(最好能有计划的由群众革命团体去散发,以扩大革命团体影响,以便他们对我们的革命动机有认识,因为工农贫民得到了利益)。C、拍卖快时,须按货物分开来,要不零卖,须告诉群众几家一联;D、货物太多,时间不够,要计算到后几天再减价发卖,以及零卖与散发,绝不要等走了还有留给豪绅的。

9.最后一着

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一着,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抬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一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着筹款来个最后一着,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土改系列之四

静乐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上)

写在前面的话

《静乐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一文,完稿于1983年初。文中资料基本上来自于静乐县档案馆所藏的县委档案,有少部分来源于山西省档案馆、图书馆等处。文章曾在《静乐县志资料》(内部刊物)刊载。后来笔者曾进行过简单加工,准备投给一个正式刊物发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未能发表出来。直到前些时候,从网上偶然看到了一些有关土改的文章,才又使我想起了这篇近30年前写的文章。

这次录入,对原文所记载的基本事实、观点、结论未作任何修改,也就是说,文章所引用的资料是“陈旧”的,文章的观点也是陈旧的,只是在文字表述方面做了简单的技术处理,因为文章毕竟是在近30年前笔者大学刚毕业不久写成的,文字表述上还有不少不成熟之处。文中的不少观点,现在看起来还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土改运动研究的深入和认识的深化,新的认识、观点还会层出不穷。所以,在现在就急于修订过去的观点也没有太大的必要。于是,就这样原文录入并发表出来了。

笔者认为,有关土改运动这个十分重要而敏感的话题,现在需要我们做的工作主要应包括:

一、抢救挖掘整理历史资料(包括当事人的口述历史),尽量真实地再现土改场景,特别是暴力流血土改的场景,让后人了解土改、记住土改。

二、认真研究土改运动后期的纠偏工作,纠什么?怎么纠?给谁纠了?没有给谁纠?等等,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后人如何评价土改运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笔者记得当年在县档案馆收集土改资料时,曾收集到一份当时的纠偏补偿名单(县委给补了小米的人员花名表,可能不是全部,但一些主要的人都有了),但碍于那个名单涉及到当时还在世的一些具体人和事,当时也有人找县委要求对土改时的案件进行平反,领导上担心发表出来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没有写到文章里面。现在笔者已经离开静乐县志办很多年,不知那份资料还在否?从那份名单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纠偏工作的情况(在我的印象中,所谓纠偏是在有限范围内、有限对象中的纠偏,并不是彻底的、全面的、真正意义上的纠偏)。

三、对土改运动进行大背景、全视角的深入反思,这是比收集整理历史资料更深入、更有价值且更有难度的工作,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参与。

(笔者书于2009年8月27日)

静乐县位于晋西北黄土高原,在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隶属于晋绥边区管辖,是在我党的发展壮大历史上、特别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的重要的革命老区之一。

从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到1948年冬,在静乐县74个行政村、671个自然村、约12万人民中掀起了一场声势浩荡、波澜壮阔的土地改革运动。运动的发展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短时间内即实现了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地主阶级被彻底打倒,威风扫地;广大农民获得翻身,趾高气扬。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和指导思想上的失误,运动中也发生了各种背离运动宗旨的过火行为,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党中央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在运动的后期开展了纠偏工作,纠正了部分错误。

下面分4个问题,将静乐县的土改运动情况作一简要叙述。

一、土改运动的组织领导请况

静乐县的土改运动是在晋绥边区派来的土改工作团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工作团于1947年1月份开始到静乐工作,到1948年5月份陆续撤走,先后共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1947年1至5月份,工作团干部较少,6月份扩增人员,到9、10月份曾达到170人左右。

工作团的干部绝大部分是从边区派来的,从静乐县区村抽调的只占少数。从边区来的干部大部分是3纵队、边区党校、边区实验学校的干部,此外尚有晋绥分局、行署、军区、晋绥日报社的少数同志。

工作团团部起初驻在娄烦,1947年10月底移驻县城。团部以下按区分组,每个区内又分为若干小组,大致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工作团干部。

从工作团来静乐工作到最后撤走,期间人员变动很大,有调进调出,也有被群众运动清洗了的、病退的,等等。现仅就1947年10、11两个月的人员情况来谈一下工作团人员的具体编制和分布情况。

团部有孙志远、李洁、丁立、赵磊、李容、顾众康、孟丰平、武玉、苏志定。孙志远自始自终为团长,李洁、丁立、赵磊为秘书,李容负责经济,其余人在医务所。团部以下按区分为6个工作队:

一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砚湾,负责人李春芳,11月份共有干部11名,分为5个小组。

二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娄烦,负责人王文达,10月份共有干部33名,11月份42名,分3个小组。其中娄烦、三元村、大夫庄、蓆岭村、石家庄组组长梁绪龙,副组长王路;盐市崖、史家曲、庙湾、常家坡组组长风力,副组长郁世仁;罗家曲、策马、小白石组组长戈润生,副组长李永红。

三区工作队驻五家庄,负责人王敖,10月份共有干部19名,11月份20名,分为3个组。其中五家庄、双路、赵家沟组组长段志全;中庄、盆子水组组长李峰;杜家村、磨管峪、刁儿沟、石寨子、堂儿上组组长白阳。

四区工作队驻段家寨,负责人李芝清、贾一民,10月份共有干部15名,11月份17名,分3组。其中西河沟、段家寨、宋家村、岔上、辛村组组长贾一民;西贺、西马坊、腰庄组组长安联星,副组长张新;西坡崖、羊儿岭、扶头会组组长闫树德,副组长弓守信。

五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丰润,负责人张育英(有的写为张玉英),10月份共有干部19名,11月份为18名,分为3个组。其中丰润、西大树、泊水组组长张育英,副组长王善清;下静游、峰岭蒂、秦家岩、马家岩组组长梅端,副组长吴奇;择善、任家贺、大山头组组长闫秉忠,副组长刘全基。

六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米峪镇,负责人褚培仁,10月份共有工作干部24名,11月份16名,分为3组。其中米峪镇、郭家庄、国练、岔儿上、潘家庄组组长褚培仁,副组长崔树藩;王家岩、韩家沟、顺道、窑儿上组副组长冯静卿;蔡家庄、马家庄、柳林、南峪、榆树掌组组长徐又新,副组长牛福海。

除了工作团以外,直接参加静乐县土改运动领导工作的还有在土改中新成立的区村两级农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自然村的新农会、贫农团和贫雇农小组。原行政村一级的旧干部凡是地富成分的在土改中一律停职,其他成分的由群众审查决定去留。

二、静乐县土改运动概况

(一)运动的简单经过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5年冬和1946年春,静乐人民遵照党中央的指示,继续进行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减租减息、回赎土地、清理旧债运动。1946年5月4日,党中央为适应战争形势和解放区农民对土地的迫切需求,及时改变土地政策,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五四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坚决地站在农民方面,实行土地改革,支持农民的一切正当的主张和正义的行为,批准农民已经获得的和正在获得的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五四指示”发布不久,一场轰轰烈烈地土地改革运动即在全县迅速展开。截止当年12月底为止,全县600多个自然村发动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有113个,群众已经发动、但还未彻底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有293个,没有发动群众的空白村有231个(原始统计数据如此)。因此,这一时期的土改运动全县发展还很不平衡,收获也不是很大。由于这一时期中央还未提出彻底平分土地的原则,各地只是按照“五四指示”的精神“实现耕者有其田”,所以,在静乐县把这一时期的土改运动叫做“搬大树”运动。

1947年1月份,工作团开始来静乐县进行实验,直到当年的5月底,搞实验的有五家庄、潘家庄两个行政村的11个自然村(其中潘家庄的试点是由陈伯达带队亲自搞的)。6月份,晋绥边区召开地委书记会议(即在临县郝家坡召开的土改工作汇报会,主要由康生介绍试点经验),会议决定了认真地发动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会后不久,在静乐的土改工作团增加干部,并扩大实验范围,除了原来的五家庄、潘家庄两个行政村以外,又在2、4、6等3个区的25个河川自然村进行实验,实验一直进行到10月份。

在这一时期内,经过抢耕抢种、解决口粮困难、征收烟税、处理干部、斗争地主等工作,发动了群众,建立起贫雇农组织、创造了不少经验。这一时期,领导上抓得紧、联系好,研究问题多,有较严格的审批制度,因之问题也发生得少。但各种离开党的政策的左的偏向即已开始露出苗头,比如片面的贫雇农路线和划分成分上的错误等,但还没有出现混乱现象。

8月份,由于受实验村的影响,娄烦组已经开始了自发运动,到10月份南北都有了自发斗争,运动实际已经扩展到100个自然村以上,约占到全县村庄总数的六分之一。

9月份,县里召开了县区干部以及一部分村干部会议,在会上检讨了过去一段时间工作中右的错误,之后即执行了中央彻底消灭封建、评分土地的政策。10月下旬,工作团在娄烦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总结了实验时期的工作,布置了平分土地及其领导自发运动的工作,土改实验时期宣告结束。

就在这一阶段,《中国土地法大纲》和《晋绥边区农会临时委员会告农民书》都已下发,全县已普遍自发扣起地主,要求工作团干部去。11月初,工作团全体干部就已经分散在全县各个行政村,我县得土改运动进入了高潮阶段。直到1948年1月,经过斗争地主,建立区村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配果实,运粮支前、平分土地等工作,土改运动告一段落。这一时期收获多,成绩大,但各种左的错误和偏差也主要出现在这一阶段有时竟发展到无法控制的程度。

1947年12月,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同志在会议上作了《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报告对土改运动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作了详细的阐述,会议提出了纠正左的偏向的任务。晋绥边区在中央会议之后,于1948年1月召开会议,采取了纠正左的偏向的适当步骤。1月13日,分局发出《关于改正错订成份与团结中农的指示》,同时还发出了《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指示》。2月份,中央发出《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即“二月指示”,着重纠正土改和整党工作中的左的偏向。从2月份起,静乐县即开始进行纠正左的偏向,改成份,退东西,纠正恢复工商业,训练停职干部,恢复可以争取教育的干部,解决死人善后问题等。4月1日,毛泽东同志作了《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评价总结了晋绥分局领导的土改工作。当月,静乐县部分村庄又进行了个别修正土地,解决生产困难,组织生产等工作。从5月份起,工作团干部陆续调走,只留下10余人集中进行整党实验。9月初,召开了县区村扩大干部会议,检查总结了一年来的土改工作。这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及填发土地证的讨论与决定》,10月份开始填发土地证,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土改成果固定下来。同时继续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土改运动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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