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故意编造假新闻,将作家鲜琦视为犯罪嫌疑人,并加以细节描述、污辱贬低人格和侵犯著作权的调查报告
黄琦、高民祥、赵仕桂、牵夫、王仁、贺华、张群、陈汕、正义\文
2006年1月18日下午1时许,川籍作家鲜琦前往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派出所报案称:成都商报在当日18版的一篇采访报道中,有造谣、中伤、诬陷报案人从银行骗取了600万元的抵押贷款的所谓诈骗犯罪行为之嫌,并出示了相关报章证据。当晚7点30分,作家鲜琦一行三人在与采写该文的成都商报记者李亚玲进行理论、交涉过程中,由于李、鲜二人均不冷静,导致双方互相发生了肢体接触。此纠纷惊动了闻讯而来的110巡警。随之,成都商报有关人员就此纠纷之事,亦向派出所报了案。1月22日上午10许,派出所对鲜、李二人的肢体接触纠纷进行了调解。那么,此纠纷的来龙去脉是怎么一回事?派出所是如何调解的?作家鲜琦是否涉嫌诈骗行为?他是怎样维护自身权益的?其进展又如何呢?这一切均得从头说起:
商报编造假新闻,故意诬辱鲜作家
2006年1月18日,成都商报在18版刊登了署名为"本报记者李亚玲"所采写的《只要章是真的,抵押合同就有效》一文。纵观通篇文章,其在根本未做"深入调查"和采访作家鲜琦(即该报所指"自由撰稿人鲜琦")、犯罪嫌疑人鲜琦及其原女友张岚的情况下,便采取"文革"张春桥、姚文元、梁效那种造谣、中伤、诬陷式笔法,不仅在文章开首故意编造假新闻,单方面凭杜撰想象对作家鲜琦的所谓诈骗犯罪行为进行报道:"怡和国际(成都)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面积为2700平方米、价值3000万元的一处营业房,竟被女儿的前男友鲜琦以伪造的文书,成功通过多个环节,悄悄从银行骗取了600万元的抵押贷款。众所周知,办理抵押借款的程序非常严格。那么,鲜琦又是如何利用伪造的手续突破'银行关'的?记者对鲜琦的这一'闯关'过程展开了深入调查。"而且又在文章末尾"鲜琦其人:追女友他可以连送几年鲜花"一段文字中,特别加以了诬辱和贬低人格的细节描述:"作为涉嫌合同诈骗的主角鲜琦,在成都还算小有名气。据称,鲜琦最早的身份是自由撰稿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常常挎着一个大包包出入各家报社、杂志社,见人就喊老师,不管你需要的是'法制故事'还是'都市奇情',他立马就能从包包里掏出一大摞。之后,鲜琦开始进军广告、文艺、出版等诸多领域,拉广告,搞活动,'啥子都做'。"(全文见当日成都商报)
其实,该报所指的"自由撰稿人鲜琦"是生于重庆一老红军家庭,医学科班出身,已发表了300多万字作品,并有7本个人专集图书出版、海内外知名的川籍报告文学作家。如同刘晓庆等川籍明星、文化人一样,作家鲜琦自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成才成名,并担任或加入中华民族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红军后代联盟负责人、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等以来,就遭受到了诸多以"窝里斗"闻名中外的"四川老乡"各种明枪暗箭的伤害——这次就是一起最典型、被公开的例子。
该文刊发后,在海内外产生了强大影响,使所有个人简历、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资料均在网上公开的作家鲜琦的电话、手机均被打"烂",忙不应暇。
众文友热情关注,谴责声此起彼伏
第一个打入电话寻问情况的,是市委宣传部某官员。继而,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成都日报、成都晚报、成都商报、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市场与消费报、新浪网、天府热线、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中国正义反腐败网、中国记者家园网、中国红军网、检察日报正义网、美国博讯新闻网、美国网上行、美国之音、美国新闻周刊、德国之声中文台、消费者联盟--加拿大、英国bbc电台、海外看中国、香港民报、香港信报、亚洲周刊、台湾东森电视台、中国劳工观察等海内外媒体的记者、网友,省、市党委、人大、政府、纪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法律、宣传、教育、医药卫生、新闻出版、影视、文化、工商、商会、作协、文联等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文朋笔友等均打入电话询问记者报道真实与否和事态发展状况。
为此,在公安、武警、纪检、军队等部门工作、已有近一年未与作家鲜琦联系的警察作家王明远、索朗仁称、周安、武警作家贺贵成、纪检作家李敏华、军旅作家杨景民、康纲联等,立即在公安内部和国际互联网上调看了鲜琦的个人、家庭户籍、档案近况等相关资料,联想到作家鲜琦的妻子及岳父、岳母等都在银行部门工作,他的妹妹名叫鲜玲,他本人曾开过公司,特别是记者在报上对他那细致具体、落井下石般的描述,他们已经作好了去成都看守所探望他的准备;为此,长期一致关注作家鲜琦成长发展的公安部和四川省纪委特约监察员正义(化名)、原四川少儿出版社副社长、作家何群英、原胜利学校老师、作家高民祥和海内外著名诗人孙静轩遗孀李平等竟连续多日通宵失眠、夜不能寐;为此,原四川省文联党组书记黎本初、原四川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之光、四川省文联副主席侯光、四川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作家尹世全、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徐康、何开四、原四川省纪委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作家廖军武、四川武警文工团政委陈立、中央电视台编导陈鑫、北京社科院研究员、作家金汕等均表示出极大程度的关注。
人们得知此案的真相之后,纷纷对成都商报故意编造假新闻,造谣中伤作家鲜琦"从银行骗取了600万元的抵押贷款",并加以细节描述、污辱和贬低作家人格的不法卑劣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谴责。
影响严重伤心身,理论交涉引纠纷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该文刊发及随后各大小网站的转载,无疑给作家鲜琦在海内外所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作家鲜琦即将出版的小说《情怨》(现正在新浪网上热播,读者点击率已超过150多万。有关此文的报道及鲜琦的个人、创作简历,请详见百度、雅虎、gg、搜狗、爱问、中国搜索等相关网页),使电视连续剧《蜀中金三角》、《情怨》、《中国球迷潮》(奥运大片)等的投资、改编、拍摄工作,受到出版社、发行商、影视投资者的质疑或突然终止,导致作家鲜琦正在向成都市教育局讨要说法、要求恢复公职和办理退养手续之事受到严重影响,导致作家鲜琦吃喝无味、坐立不安、精神受损、头发骤白、几近夜夜失眠,导致家中妻儿老母及所有亲友、同事及昔日同学的不安、误解……
该文刊发的当天中午,作家鲜琦向成都商报总编辑陈舒平通报了上述情况,希望能立即终止侵权伤害行为。陈舒平告之:我此刻正在住院治病,有事就直接去报社值班领导。下午1时许,在几位省、市公安部门文友的指点下,作家鲜琦立即去成都商报附近的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派出所报了案。继而,他与几位律师朋友进行了相关问题的法律商讨。
当晚7点30分,作家鲜琦在其妻子王芳(化名)和成都市劳动模范马倩(化名)的见证下,他们三人一同去成都日报报业集团大楼大厅,找采写《只要章是真的,抵押合同就有效》一文的成都商报记者李亚玲进行了一番理论和交涉。交涉过程中,由于李亚玲拒不认错、态度恶劣,认为自已"已查过网上有4个鲜琦,你这是对号入座、无理取闹",加之李、鲜二人均不冷静,导致双方互相说了一些气话,并你一掌、我一拳地发生了肢体接触。
关键时刻,成都商报编委雷平、记者部主任汤晓初、法律顾问刘凡三人和成都日报报业集团在场的几名保安及时制止了事态发展。
在了解事情的起始原委和真相后,雷、汤、刘三人反复多次向鲜琦表态称:在明天出版的成都商报上,我们将对此事进行更正、弥补,为争把你的图书出版、影视投资拍摄等受损之事,降低到最小程度,并将安排另一名记者对你进行正面采访。
对此诚意,鲜琦表示感谢,并随之与雷、汤、刘三人友好握手话别。
当作家鲜琦三人正要走出成都日报报业集团大楼大厅,与闻讯而来的110巡警迎面相遇。当110巡警从成都报业集团在场的几名保安口中得知"事态纠纷已得到制止。当事人双方你打了一下、我还了一下,完全'扯平'"时,便随之离开了去。
当晚8时许,成都商报记者刘某电话采访了作家鲜琦,并对鲜琦的个人工作简历、担任社会职务、已发表作品情况、所出版7本图书的具体书名和即将出版新书情怨、影视投资拍摄等受损事宜进行了了解、记录。
出尔反尔无诚信,有关专家细分析
1月19日,成都商报没有兑现他们反复多次、信誓旦旦的承诺,既没有刊发记者刘某对作家鲜琦的采访文章,也没有作任何更正、弥补,而只是在署名"本报记者李亚玲"所采写《"鲜琦涉嫌诈骗案"20日开庭》一文中的临结尾处,仅轻描淡写地作了以下说明:"此鲜琦非彼鲜琦":"昨日,本报报道还引来一个小插曲:现年50岁的自由撰稿人鲜琦称,有人看到报纸后误认为本报报道中的'鲜琦'就是他。实际上本报报道的涉嫌合同诈骗的鲜琦年仅40多岁,现关押于成都市看守所内,将于1月20日出庭受审。"
甚至,有知情人透露,成都商报个别责任人还欲借此1月18日晚,作家鲜琦与商报记者发生纠纷之事,找"黑社会"将他收拾一顿。
对此,作家鲜琦明确表示:"第一、'黑社会'是讲道理和讲义气的,他们不可能在没有把事情弄清楚前,就轻率动手;第二、我是重庆人和已消失的鲜卑少数民族,视死如归,根本就不怕死。第三、如真是'黑社会'要动手,大不了我命一条。但以血还血、以命抵命,那些打杀人者和相关责任人,肯定会受到相应惩处。我就不相信,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会容许成都商报个别责任人如此嚣张、猖獗、狂妄至极!"
当日下午,作家鲜琦专程就此二事分别向省、市党政宣传、新闻出版、纪检监察、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和口头投诉。
就此问题,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经详细分析后,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武有代表性地明确指出:"第一、如果记者没有对两位同名同姓的鲜琦进行调查采访,而一味地采用别人的'据称'性语言,且又在一专门的小段文字中,对实际上并未采访的对象进行具体客观的细节描述,这无疑是给无辜者造成了伤害和名誉侵权。笫二、记者在法院还未开庭审理、判决之时,就在报上公开宣布'鲜琦以伪造的文书,成功通过多个环节,悄悄从银行骗取了600万元的抵押贷款。'的作法更是构成了名誉侵权和有故意诬陷、造谣中伤之嫌。第三、如果记者所写的'自由撰稿人鲜琦'并不存在从银行骗取了600万元的抵押贷款的诈骗行为,而是另一个犯罪嫌疑人鲜琦所为,那么仅就'自由撰稿人鲜琦'而言,该文就是不切实际、被故意伤害。换言之,如果'自由撰稿人鲜琦'并不存在'从银行骗取了600万元的抵押贷款'的诈骗行为,那么记者所写的该文就是一篇彻头彻尾的假新闻。第四、如果上述客观事实成立,那么成都商报及其相关责任人,就应该勇于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并向受害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由此而给受害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通览成都商报2006年1月17、18、19连续三日有关鲜琦的三篇文章,很明显,是记者未对两个鲜琦及张岚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就贸然在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前作出了公开的偏袒性报道。凭我的工作经验分析,这背后一定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和猫腻。换言之,一贯注重市场经济、强调经济效益第一的成都商报,不可能在未得到任何经济实惠前,就无缘无故地为一家号称拥有上亿元资产的港商企业扎起。"
几位公安警官则表示:"我们为你及你的家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只要有人敢动用或勾结"黑社会"滋事,我们就将立即抓人,将其一网打尽!"
当日晚上7点30分,受张岚之母、怡和公司健康中心董事总经理刘志华之约,作家鲜琦与她面对面进行了长达约3小时的长谈和勾通。
1月20日上午,一年一度的四川省作家协会2006年在蓉会员迎春茶话会在成都悦来茶园举行。针对成都商报缺乏诚意、出尔反尔的上述情况,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诸多作家对此表示出极大愤慨和谴责。其中,有30多名作家发起联合签名,坚决支持作家鲜琦向有关部门投诉和将成都商报告上法庭,以更正、赔礼道歉,赔偿由此而带来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有关签名见附1)
两报报道皆分明,调解纠纷划句号
1月21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刊发了有关成都中级法院于1月20日开庭审理原四川省助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鲜琦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的新闻报道。笔者注意到,同样是一个案子,但同城两家主要报纸的观点截然不同。如成都商报的标题是:《鲜琦受审证人证言曝出审查漏洞》,其文章不仅依然有明显的偏向性,且末尾未注明本报记者的真实姓名。而华西都市报的标题是:《伪造文件偷盖公章老总骗钱600万?》,其文章不仅要客观得多,且还有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陈东、李佳丽的公开姓名和成都中级法院宣传组王鑫法官的法律把关。(详见上述二文,并认真对照之)
1月22日上午10许,根据作家鲜琦和成都商报有关人员及记者李亚玲的先后报案,书院西街派出所对鲜、李二人的肢体接触纠纷进行了调解。
对肢体接触纠纷之事,作家鲜琦直言不讳地告诉警官:"当一个人遇到被扒手摸走钱包、车辆被小偷盗走,而又抓住扒手、小偷,但扒手、小偷不仅不认错、道歉,反而狡辩、强词夺理,说受损者是在对号入座、无理取闹。一触即发。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发生口角乃至肢体接触可以说是难免的。"事情凑巧。调解期间,又有几个当事人前往该派出所解决纠纷问题。其中,当一名当事人告诉另一警官"他们打我……是因我借钱没还"时,该警官立即回答称:"该挨。你为什么借钱不还?换了我是一个老百姓,出于气愤的我也会动手打人的!"
调解结果,因此前有出于关心的好心记者等的从中斡旋,加之在主办警官王峰和成都日报报业集团保卫科张立区科长那以人为本,公正客观、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作家鲜琦高姿态写下了一纸致歉书。记者李亚玲在强调说明"最后一段具体描述你的文字,是值班编辑所加"之后,表示:"我愿意帮你转交给成都商报的投诉书",并与作家鲜琦双双在调解记录上签字"同意"、按了指印,以使二人的纠纷之事到此为止,划上了句号。
与此同时,毫无诚意的成都商报不仅不主动在报上公开更正、赔礼道歉和制止事态发展,其总编辑陈舒平反而借鲜琦向成都商报投诉、理论时,与该报记者李亚玲发生纠纷之机,竟涉嫌采用其一贯手法,与"黑社会"取得联系,欲将作家鲜琦置之于死地。甚至,1月22日上午,在书院西街派出所调解现场,成都商报李亚玲竟当着主办警官王峰的面,对作家鲜琦放言称:"我当记者这么多年,也认识不少'道'上的人,其中有不少得知情况者欲主动把你……"李亚玲此话还未说完,便遭到了主办警官王峰的立即制止。
1月23日下午,作家鲜琦专程走访了四川国力公证处时,该处主任曾国强重复了他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的那一段话:"当时助邦公司来办理公证时,出具的手续都是齐全的。而且来公证前他们已经和银行签订了合同,银行的审查应该是很严格的。如果法院最终判决鲜琦诈骗罪成立,责任就该当事人承担,公证处没有责任。"
而生于河南,当兵出身,有着10多年法律从业经验的四川国力公证副主任、第三业务部负责人、公证员张天友则阐述了以下类同观点:"我们是国家主办的公证处。依照法律,我们只有办理公证权,而无审查公证申报材料权,那是公安部门的事。更何况,助邦公司鲜琦当时正在同张岚耍朋友,且他们还有着已经和银行签订了的合同。"
1月24日下午,作家鲜琦亦专程走访了成都市商业银行武侯支行。
商行武侯支行业务科负责人全忠指出:"我们是国有银行,我们对办理贷款的审查是很严密的。当时,张岚陪同助邦公司鲜琦来银行咨询过贷款事宜的,且鲜琦提供的手续是齐备的,所以我们就贷给了他。还是行长陈俭益那句话:如果说鲜琦的手续有问题,那也是房产监理部门审查不严。没有这个证,我们银行不会同意贷款。另外,成都商报提前单方面介入报道本案的行为令人怀疑,他们为什么不采访鲜琦、张岚如此重要的当事人?有很多事情,只有他们两人才说得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剽窃文稿6年多,老债新帐一起算
此前的1999年9月,时任成都商报记者曹圣明以约稿名义,将作家鲜琦的三篇特稿《香港摄影师:女友情变怒解恨》、《少女在哭泣:我真想活下去》、《一个千万富翁与三个女人的故事》及相关照片二张拿去后,竟将上述三文分别更名为《香港摄影师情杀女友》、《被亲人伤害的女孩》、《她们的爱他的财富》后,居然以"本报记者曹圣明"之名分别在成都商报1999年10月11日、10月15日、11月13日出版的"太阳特稿"上先后公开刊登。继而,海内外多家媒体将上述三文进行了转载、搞要,从而又进一步扩大了侵权面。事后,尽管作家鲜琦多次向成都商报社及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情况,并要求给予合理合法解决,但时过6年却毫无结果。
该出手时就出手。日前,深知上述案情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武、四川思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达华、李晓蓉、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玉、四川名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锋、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律师除淑蓉、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伍安平、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律师鲜江凌、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戢爱平、鲜武昌、蔡钦顺、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波、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绪公、成都惠民法律事务所刘辉涛及众多作家、文友等表示,如果需要,他们将组成法律顾问团、作作家鲜琦的坚强后盾,免费为他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以恢复名誉、讨回公道。
综上所述,鉴于成都商报在过去6年中,共故意先后给作家鲜琦造成4次严重侵权,并导致上述不良恶果,为此,作家鲜琦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2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46条、第48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已于近日正式向成都商报及有关单位等提出投诉,请求受理单位依法做出以下处理:
"1、由成都商报及《只要章是真的,抵押合同就有效》一文的相关责任人等,在成都商报同一版面、同样大面积上,向投诉人鲜琦公开赔礼道歉,并说明故意侵权、污辱和贬低人格的真实动机,以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影响。
"2、由成都商报及《香港摄影师情杀女友》、《被亲人伤害的女孩》、《她们的爱他的财富》三文的相关责任人等,分三次在成都商报同一版面、同样大面积上,向投诉人鲜琦公开赔礼道歉,并说明故意侵权动机,并更正作者鲜琦的署名权,以停止侵害。
"3、参照华西都市报诉长春晚报侵害著作权案,8篇特稿最终共赔偿16万元稿费及经济损失之先例,由成都商报按此每篇特稿2万元之标准,给投诉人鲜琦支付稿费及经济损失6万元。
"4、由成都商报赔偿因上述4次严重侵权,而给投诉人鲜琦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费(具体数额由成都商报与投诉人鲜琦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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