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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道成針對目標 浸大呂秉權
日期:11/4/2020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調查報道成針對目標 浸大呂秉權:政府收緊查冊 為記者設陷阱

2020-11-04 

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指涉嫌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一眾從事調查報道的記者擔心調查報道被劃上「紅線」。(粵語組製圖)

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指涉嫌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一眾從事調查報道的記者擔心調查報道被劃上「紅線」。(粵語組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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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捕,警方指她涉嫌透過運輸署車牌查冊時虛假陳述。由於媒體日常在調查資料時經常查冊,事件引發傳媒業界擔心,進行查冊或調查報道時會墮入法網,有學者認為,港府收緊調查方式,是為記者設下陷阱。(劉少風 報道)

負責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中,偵查元朗 7.21真相的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指涉嫌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再利用所得資料進行報道,控以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名。事件引發社會爭議,甚至令一眾從事調查報道的記者擔心,當局是對查冊劃上「紅線」,影響日後進行調查報道。

《立場新聞》調查記者陳信熙周三(4日)接受本台訪問指,在日常採訪中經常需要查冊,除了車牌,亦會針對公司或土地註冊等,他強調新聞工作者的查冊動機是為了公眾利益、追查真相,而傳媒選用有關資料時亦相當謹慎。

陳信熙說:報道需要我們披露多少就披露多少,譬如很多車牌我們都有「打格」,公司註冊署或者以往名人的婚姻紀錄,身份證號碼都會打格,因為資料與我們報道需要不相稱,所以我們只需要運用資料的人名或車的外貌,都已經足夠進行報道,所以傳媒本身使用這些公開資料的時候都相當謹慎。

陳信熙認為,如果當局硬性執法,對傳媒查冊劃上不合法的紅線,將窒礙傳媒獲得公開資料的方法,衝擊整個新聞界。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出,調查報道是新聞很重要的一環,在全世界而言,查冊是有力的方式去監察政府或當權者,包括一些國際調查亦是透過在香港查冊,找到大陸權貴家族的財力分布及物業持有人,但他留意到香港近年開始收緊查冊的渠道,認為特區政府收緊調查准許,是為記者設下陷阱。

呂秉權說:這個做法會令到調查報道的風險很高,等於記者要犧牲個人,為公眾利益服務,這是很不正常,是極權國家的做法。在一個開放文明的社會,記者應該為了公眾利益接觸到這些公眾文件,這些其實並不是私人或機密,是公眾可以翻閱的文件,如果將界限收到那麼緊,造成的客觀效果是打壓傳媒進行深入調查。

除了新聞機構,香港有不少民間組織以查冊進行研究工作,其中本土研究社多次進行有關土地政策的調查,成員陳劍青對本台指,擔心當局下一步會收緊能夠揭示權貴或利益結構的公司或土地查冊。

陳劍青說:我估它其中一個針對的,是可以透過偵查報道或調查報道的形式,揭示一些香港重大議題或真相,會成為未來針對的對象,不單止是查冊,而是全方位就著偵查報道會牽涉用到的工具或條例會受影響,今次可能是車牌,不知道下次會否是圖則或公司的查冊,有各種各樣的條例可以字面上或表面上限制偵查報道或研究相關的工作。

陳劍青指,查冊對普通市民或公司來說,亦有實質的需要,除了保障個人的人身安全,亦是為了提高交易或市場資訊的透明度,當局收緊查冊限制或會打擊金融市場。

對於港台編導蔡玉玲被捕,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周三回應指,警方調查這宗案件是因為有人投訴及報案,強調案情決定被調查的對象,警方根據調查尋求法律意見後採取行動,並非針對個別行業,與過往的做法一致。他又透露,今年8月亦曾有一宗涉及查冊而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的案件,被調查的人士不是新聞工作者。

李家超又指,查冊需要按法律規限去進行,相信很多查冊都符合法例規定,又指今次案件涉及作出虛假聲明的行為,當事人需要為行為負責。他又表示,不同部門如何處理範疇內查冊,是由部門決定,平衡保障個人私隱、公眾知情權或按政策及相關法例而定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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