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层层承包的组织架构写进宪法,是要作相当深入的调查研究的。两三年的时间应该足够,不要写得很详尽,大略而明确的架构骨干写进去就足够了。要容许细节的修改,也要让体制继续改进。但我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千山万水,可取的制度架构开始明确,要找到不需要多改的架构骨干不困难了。今天的宪法是要修改的,但延迟三几年,历史时间近于零,应该有很好的效果。
一个有趣的想法:上文描述的制度可说是私产制,但因为层层分成与土地明确地没有私人所有权,说是共产制也绝对合乎逻辑。是的,在某种合约组织下,私产制与共产制可以相同。这是二十一世纪的思维了。
结论
几个月前我对一位关心中国的教授朋友说:「不要问我为什么。从经济的角度看,我的直觉是中国权力下放选走的路线比美国选走的联邦路线好。但究竟好在哪里呢?」他说北京要修宪,这个好在哪里的问题我从那天想到今天。上述是得到的大略答案。
我不认为美国人所需求的生活与自由,与中国人所需求的有重要的差别。问题是怎样的制度才可以满足人民的需求。有局限的存在,我们找不到乌托邦或桃花源。问题于是变为在无可避免的局限下,怎么样的制度会带来一个可以实现的理想呢?
目的大致相若,但局限不同。美国地大物博;中国人多势众。后者的处理远为困难。在不同的局限下,美国二百多年前与中国二十多年前所选走的路,有很不相同的起点。美国当时各州有不同的宪法,其内有各自的权利法案。一七八七年立宪,主要是把各州重组而成为联邦的组织安排。忽略了权利法案需要一致,一七八九年补加于宪法之内。这可见美国的宪法只是较为有系统地以合约重新安排,把已存在的组织合并,而虽然联邦制是看作权力下放的一个模式,其实当时是把某些权力交到上头。另一方面,维护私产的权利法案是两年后补加的。这可见联邦制的组织结构与权利界定没有密切的关系。产权的维护有法律与风俗的保障,但私产的理念不够清楚,也缺少了一个维护私产的组织安排。然而,美国人知识高,司法制度有看头--这些中国是要急起直追的。
二十多年前中国的起点,截然不同。当时的神州是庞然大国,由党以下的等级分层领导,权力下放甚少。其后的迅速发展我们都知大略,不用重述了。这里指出的,是私产或近于私产在中国浮现,主要起于承包制,而后来承包制度与权力下放合并而广泛伸延,产生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层层组织安排,而这安排是与权利划分的结构息息相关的。这样,法律风俗之外,私产的维护就有了组织安排的协助--更正确地说,私产是织进了组织结构之内。是的,如果中国今天要废除私产,北京要把地区的组织结构拆除。既然效果带来令人欣赏的地区生产竞争,是大鱼一尾,北京要把握良机,把这组织的骨干写进宪法去,也要明确地铸定私产的定义。
不要忘记,在权力法案加进去之前,美国一七八七年的宪法主要是关于联邦制的组织结构的。考虑到中国的局限,我可以肯定中国目前发展得有规模的层层合约组织安排远胜于联邦制。结构很不相同。不要管美国的;把自己的写进宪法重要,但要多用两三年作调查研究。
说过多次,我是反对以民主投票来改革经济体制的。逻辑说不成,而前印度与后东欧的经济改革不成气候支持着我的观点。但如果人民的权利真的受到保障,我不反对民主投票,也希望不远的将来普选会在中国出现。但这应该等到体制的改革稳定下来,宪法生效明显,法治大有改进。
在民主投票的话题上,我认为权力大幅下放,个人权利有宪法与组织结构的维护,会帮一个大忙。北京上头的权力如果限于外交、国防、货币、终审、监察及其它非中央莫属的事项上--目前看来正朝着这方向走--谁作头头,哪个班子领导,投票不会有大影响。没有经济利益的权力可图,投票只为选用贤能,或为减少交易费用,恐怕没有很多人跑到投票站去。
让我再说一次吧。原则上,如果应放则放的权力从中央层层下放,层层界定,层层分成,这样的合约组织可以把产权界定得清楚,没有多大空隙给压力团体虎视眈眈。产权之外的其它权利--人权--就大可自由了。自由永远是指局限下的自由,以界定权利的合约组织处理局限是上佳的选择。
人民与资金自由流动,可以区转区,省过省,地区的竞争就倍增效能。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东区不好走西区。另一方面,北京掌握着把地区公务员调职的权力,山头主义不可能搞起来。
人口那么多,天然资源那么少,你想得出有更好的制度安排吗?
后记
上文是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写成的。一个月后的今天回顾,我决定一字不改,但补加这个后记。
我没有尝试过更广阔的题材,或更有挑战性的分析。中国改革的经验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没有前人之见可以参考。虽然我力求浅白,应该不容易读。就算读得明白,读者会有质疑,因为最后的重点——中国目前的地区组织结构——我不大清楚,知得不多。这不足之处,使我翻来覆去也拿不准,中国现有的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活力,高出其它国家那么多,是出自哪些关键的局限。那么,长篇大论了九千多字,我的贡献是在哪里呢?
让我以一个真实的故事作比喻吧。一八四八年美国加州出现了寻金热,起因是一位仁兄在荒山野岭找到了些小金块,在酒吧无意间炫耀了一下,消息传开,被人跟踪,金矿的地点公开了,寻金者蜂拥而至。可见金的获取要过三关,其一要肯定有金——见到金块,其二要知道金矿的地点,其三是开采。
不要相信那些说中国今天的高速增长是泡沫经济的言论。新建的世界级公路,过不多久就被重得差不多行不动的货车压坏了;所有货运码头要排队;世界名牌的工厂,在只不过十年前还是穷乡僻壤的地方纷纷出现。走进这些工厂去,或打开货车看,你见到的不是泡沫,而是制造品。从寻金的比喻看,这些就是金块了,很多很多的。我们于是可以肯定,在中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中,有一个大金矿存在。问题是这金矿的位置是在哪里呢?
我的贡献,是提供了一张地图,指明那金矿的位置,肯定的。那是地区的层层合约组织,但像金矿一样,这组织的结构究竟是怎样的一回事,分成的方程式要有怎样的变化,哪点重要、哪点不重要,我们还要开采,或深入地作调查。
层层组织的结构还间有小变,方程式还间有小改,但渐趋稳定了。十年前,这调查研究不会给我们得到可靠的结果,或起码很困难。今天的情况大为不同了。经济效果明显,使我们可以推理而把这效果联系上组织结构与方程式,因而可以找出我们需要知道的关键。两三年的探讨应该得到可靠的结果。
在正文我说那层层组织是北京的发明,基本上没有说错,但衷心说实话,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那样伟大的天才,可以设计出一个地区与地区之间满是竞争活力的层层组织,而又能把私有财产织进组织之内。这组织是被迫出来的。一个说不上有可见经传的天然资源的庞大国家,人口冠天下,为了争取生活好一点,不能不让经济压力排山倒海而来,迫出了我们今天见到的经济体制。被迫出来的发明,也是发明。
回顾历史,我们知道中国的改革经过风风雨雨,时向前走,时而后退,有高有低,间左间右,转瞬是整整四分一个世纪了。以历史时间算,为时不久。近十年趋稳定,而经济增长之势稳定而强劲。大家都知道不足之处还多的是,还有不少需要改进,但今天是正面衡量中国的经济体制的时候了。
不久前我说过,朱镕基划定下来的货币制度可以小修,但不可大动。现在我说,经过二十多年演变出来的地区层层合约组织也可以小修,但不可大动。既然不可大动,就要把这组织结构的主要骨干写进宪法去。
(原载《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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