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的十位哲学或教育学博士发出联合署名倡议书,认为“有必要从国家安全和文化安全的角度深刻反思中国的‘耶教’问题,从建设中国‘软主权’、‘软力量’、‘软边界’的角度重视挺立中国文化主体性,积极引导国人走出文化集体无意识,警惕和防范中国的进一步 ‘耶教化’”,直至呼吁 “有关部门应该在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和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重新审视和合理规范目前在商场、饭店、宾馆、网络、报刊、电视、电台、学校等部门和行业日渐流行的‘耶诞狂潮’”。 2007年的“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汉民族主义倾向鲜明的提案、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刘明华认为汉服体现了中国文化与人为善、人与自然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服饰的标志。中国应重视汉服复兴,首先应在中国三大学位授予时穿汉服系列的中国式学位服。山东代表团代表王元成在多名代表的附议下,向大会提交了将泰山定为“国山”的议案。如此等等的提案、议案,并不少见。 2007年3月,互联网络上出现了一篇“我们为什么要将反对于丹之流进行到底”的帖子,发起者为中山大学研究古诗词和古文献的徐晋如博士,文中言辞激烈,称于丹“极度无知,传播错误的甚至有害的思想”,还呼吁不要再闹出“把厕所当客厅的笑话”了,要求于丹从《百家讲坛》中下课,并向电视观众道歉。中山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一些学者联名表态称“要将于丹抵制到底”。 紧随期后,4月5日,汉网、秋雁文学社区等20余家知名网站联合发布倡议书,建议采用“深衣”作为北京奥运会礼仪服饰,并将汉族传统服饰汉服作为中国代表团汉族成员的参会服饰。在该倡议书签名的百人中,有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四川大学的数十位学者和在读研究生,也有来自河北明德学堂、加拿大多伦多汉服复兴会等民间机构的文化界人士。 4月5日上午新民网联系了北京奥组委。很快,文化活动部即公开表示,工作人员的制服按照奥组委的要求正在设计当中,开闭幕式上的服饰则由开闭幕式工作部根据节目需要进行设计。 这一系列的签名带有针对西方文化的明显敌对心态。签名活动本身就具有强制他人接受自己观点的倾向。由这一系列的公共言论和媒体报导来看,汉民族主义不仅已经成为政治思潮,而且已经形成社会运动,并且在新闻媒体中得到了精神支持,同时也得到了“两会”成员和政府部门的重视。 每当读到各种民族主义者的这些极端言论,笔者头脑中总是浮现出了种种血腥联想:大规模的种族仇杀,多少爱情与家庭毁灭在枪林弹雨之中,以及仇杀时杀人者的狰狞与即将被杀者脸上的无助与绝望……今天的中国的确民怨沸腾,传统文化的确岌岌可危,民族关系的确不太平等,可究其本质到底是民族问题还是民权问题?汉民族主义者毫不关心无数的个体的困苦和灾难,也没有从今天社会此起彼伏的公民维权运动中寻找政治同盟,他们漠视了1982年颁布的共和国宪法。可是,同样是民族种群问题,为什么美国黑人运动中,马丁?路德?金首先想到的是要联邦政府允现《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那源自自然法的自然权利的承诺(16),而中国却要从300年前、乃至更为久远的痛苦历史中油印出一张只能激起更大恶欲的空头支票? 三、 民族主义?抑或是多元主义? 古代中国没有任何民族主义和民族,奉行文化中心论的“天下主义”精神。从明朝开始,这种自以为是的状况逐渐被改变了: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终于使中国进入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直到今天,中国的民族记忆仍旧以屈辱成分居多。这是一个让中国人痛心不已的社会状况。在《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分析》一文中,笔者指出复仇主义和暴力色彩强烈的民族主义精神并不能促进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最终也不能促进中国的发展与强大。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在世界文化多元趋势进一步加强的后冷战时期,中国社会的民族矛盾却显着地在增加(17),这是一个新的不祥征兆。 民族主义是一种强大的群众性心理力量,以“民族团结”为口号,却在某种程度上撕裂族群。民族主义具有高度的排他性,这个民族的民族主义与其它民族的民族主义可能是激烈的斗争的;同一民族内部,一个社群的地方主义与该民族的民族主义可能是剧烈的斗争的;历史上的“民族主义”(18)与现在的民族主义可能发生激烈的冲突。缘何同一民族内部,一个社群的地方主义与该民族的民族主义还是可能是斗争的?以台湾南部的原住民为例,倘若他自以为中国人,又自以为嘉义人,还是民主进步党所宣称的“群众基础”,又是国民党的团结对象,面对中华主义、台湾主义两种理念,何去何从?缘何说古今民族主义可以发生激烈的冲突?以汉服饰为证,汉网宣称汉服是汉族的服饰,可是,中国人的血缘祖先炎黄是穿汉服过日子的么?中国人的文化祖先孔孟是穿汉服去讲学的么?当下中国人的父辈和各种先人都是穿汉服的么?如果对于上述疑问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汉服运动”本身乃是一场粗暴的、浅薄的、毫无多少正当性可言的复古主义潮流,尤其是当它以汉服这一外物显示自己的血统高贵之时。 我们常常误以为“中国”是一个高度统一的文化体。就地域而言,究竟是台北、香港、拉萨、乌鲁木齐还是北京代表了中国文化?究竟是成都、广州、哈尔滨、苏州还是郑州代表了汉文化?究竟是洛阳、西安、南阳、蚌埠还是曲阜代表了中原文化?这种以空间定义文化的方法显然是不恰当的。能以时间性来定义吗?认真追问下去,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定义同样似是而非。文化在空间、时间上这种巨大复杂性乃是人类生活的多元性所致,也正是今天这个被我们定义为“中国”的事物难以被准确概括的内在原因。 这意味着,如果要认真面对这个全球化、多元化的开放时代,中国人再也不能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了;这意味着,“中国文化”这个老名词如果不进行现代性阐释,中国就还是那样一个淘气的却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国家;这还意味着,今天的中国完全应该适当淡化自己的地域性色彩,对外它要大胆和其它文明对话,对内则要更大程度上适应宪政民主的趋势,形成一种促进个人自由、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态势。 作为一个现代政治家,不能以自身文化的特性为一个民族的最高认同。儒家自古好为“帝王师”,从来就缺乏对权力的必要警觉和有效预防,用张灏的话说,乃是缺乏一种适应宪政民主社会的“幽暗意识” (19)。自以为中华文明正统传人的陈明更是放弃了儒家的审慎和美德,忘记了当初是谁在鼓吹“批林批孔”,忘记了究竟是在哪个时代又是哪帮人挖掘破坏了孔子的坟墓,以为自己天然“政治正确”,干脆直接效仿汉武帝刘彻,想用“儒家”的思想结合专制当局的权力进行文化与政治上的大一统。 汉民族主义和“新儒家”以为自己观念天然正确。“汉网”和陈明在这个问题上人格分裂了。看来不仅中国人常常说的民族性与自由性看上去截然对立,现在连民族性和传统性之间也开始形同陌路。不是有一种流传了很久的观念说要“振兴民族传统文化”么?现在文化保守主义者和汉民族主义者打起架来了。莫非中国人开始自己不认识自己了?莫非炎黄、孔孟的后代同室操戈要抢分祖先的遗产了?莫非中国人的民族性和传统性本来就不是一回事? 这种自我认同的混乱,乃是古老的中国在极权主义体制下的一个悲剧,这个悲剧续接着当年“打倒孔家店”的狂言乱语。认为自由性、现代性与民族性、传统性天然是敌人本来就是一个极大的误解,梁启超、牟宗三等仁人志士都看到了这一点,这是他们的伟大之处。可惜,中国大陆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思想改造后,传统思想在这里断裂了。“新儒家”和汉民族文化本位论者忘记了梁启超曾经说过的话。在民族性和现代性这个问题上,这帮杀气腾腾的热血青年甚至不如后来被批评为党文化引进者的孙中山。 其实,“施琅之争”还体现了现代性社会“诸神之争”的本质。所谓“诸神之争”,指的是现代社会处于急剧的分化和转型过程之中,由于个体自我意识的复苏,乃至各个社群的特征之自我强化,对于同一事物,人们基于各自的思维方式、经验阅历和政治立场,有着不同的主观决断和行为模式,产生诸如亨廷顿所说的 “文明的冲突”之类的各色观念的激烈的碰撞。具体到“施琅之争”这个问题上,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便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看法。除非这些民族主义标榜自我价值为世界唯一的天然价值,这些看法不能说完全没有合理性。站在各自的角度来看,甚至说来完全符合历史的实证和理论的逻辑。可是,一旦具体体现在公民参与之中,这些价值的鼓吹者和发扬者之间,还是难免产生矛盾和纠纷的,某些矛盾和纠纷甚至足以制造政治秩序的动荡。对此,胡适所鼓吹的“容忍与比自由更重要”给了我们一个有益的启发、一个值得我们仰视的行为准则。 可是,光光这样一种“求同存异”,是否足以创造一种和谐的秩序呢?专制主义和“大一统”固然有种种不可取之处,是否反思了专制主义与“大一统”之后,人们就要推行一种彻底的文化多元主义呢?我们都知道,沟通是人与人保持密切关系一个前提所在,也是人与人增进了解、减少误会的必由之路。如果没有沟通,不同文化的人们就很难真正和谐起来,也就很难构成一个真正的社群。诚如石元康教授所说的,“在美国、加拿大这种民族多元文化的社会中所造成的普遍就变为每个民族各自构成自足的团体。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变得极为疏淡,甚至到了敌意及仇视的地步。”(20)无疑,铁托逝世后的南斯拉夫乃是这种敌意与仇视发展到全面战争的一个典型。 我们常常批判作为专制主义排他性表现的民族主义,而忽视了民族主义同时又是多元文化世界的一员,民族的分化、国家的分裂则会制造更多形式和内容的民族主义和多元文化。就此意义而言,民族存在与多元存在,决非彼此截然独立的客观实在。体现在政治秩序的认识上,二者可以是和谐的,和谐的一面体现在,相对其它种种价值,如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作为这个多元世界的重要一种价值观,民族主义并不带有最高的权威,却也不至于毫无意义与价值。各式各样的民族主义的存在,乃是这个世界保持无限魅力和生命力的源泉,也是人类智慧与文明的生动体现。可以想象,一个以一种单一性知识和单一性价值覆盖人类一切智慧与文明的世界,是多么地可怕。那万人一面的形象,几乎是“万马齐喑”的感觉,这样一个社会,还会有多大的生机活力能够体现呢?就此意义而言,彻底消灭民族主义并非是在消灭专制主义,而是专制主义的行为本身。民族主义的正确处理之道,不是消灭它、而是制约它、改造它,用高全喜的话说就是,“应该积极地寻求一种具有着普世性的政治理论,并由此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制度框架加以解决。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以其宪政主义、法治主义、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理论模式为解决民族主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21)。 以为多元文化的存在、并对其施以尊重的价值观就是共和主义、宪政主义的价值观,以为单纯的多元主义能够达致宪政民主的政治秩序,并能促进中国的个人自由和国家强大,实在是中国人对专制秩序反感得不得不之后的一个误解。专制主义消灭多元文化、力求大一统,可是专制主义同样也制造多元世界,将统一团结的市民社会分裂成无数个彼此不相联系,毫不关心同类命运的小个体。建国之前苗族本来没有统一的文字,1956年政府组织汉、苗语言工作者创制、改革了4种方言的拉丁拼音文字供苗族人民使用。其实,这个时候政府本没有必要给少数民族发明文字、直接推行全国通用的汉字即可。对这个问题,托克维尔看得很清楚,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说,大革命前法国社会中的人民平等地被奴役,“在法国这个国家,人们变得彼此最为相似”,这些如此相似的人“比以往更加分割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22)。中共政权建立之初即帮助若干个人数极少、文字早已消失的少数民族发明新的文字,其重要原因即在此。退一步讲,至少政府无意有意中进行了这方面的不必要的努力,这种努力完全不符合开放社会文化沟通的形势要求。 由于反感专制秩序,本着“敌人的敌人是我的朋友,敌人的朋友是我的敌人” 这样一种浅薄的理解,将人类社会一切共通的价值全部打倒,无论是民族主义、还是国家主义,也无论是平等主义、还是民主主义,哪怕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规范和政治秩序,由于它们曾经是专制主义的基础、或者还是帮凶,都被打倒了。80年代末期,文学博士劉曉波鼓吹,中国要“再做三百年殖民地”。1998年自由主义兴起后,一拨又一拨的学者不断地妖魔化民族主义,在国内秩序上则鼓吹各色各样的地方民族主义。至于华人世界唯一的宪政民主共同体的部分成员,更是如此错误地以为海峡的隔阂、岛内的族群分立,有利于台湾社会面对强大的北京政权保持自己的尊严和呼声。 宪政民主政体之下,如果一个政体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判断,在“诸神冲突”之中持完全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处理和仲裁任何民族纠纷,甚至出于对少数民族权利的重视,鼓吹绝对的多元主义价值,而不再进行国家整合方面的努力,譬如放弃有关国家认同的公民教育,是否能够体现“政治审慎”?对于知识分子来说,出于对专制威权的反感,对于政治权力这种“恶”的过度敏感,完全不把国家权力当一回事,乃至发展为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是否能够体现“学术审慎”?其实,对于今天的政治哲学来说,只要我们内心不存偏见,就不难认识到民族国家的伟大意义所在。正如历史所昭示给我们的,近代自由主义所诞生的时期,乃是民族国家形成的这一时代。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无论对内对外,都推动了国家的整合,推动了近代化发展进程。没有主权国家,很难有一套有效率的铁路、邮政和电报系统,统一的度量衡与货币以及统一的市场。如果这样一个大的交通和语言系统未能形成,各个地方自治体之间就很难实现有效的沟通与整合,国家的现代化和人民生活的安静与幸福就很难获得有效的保障和促进。 四、 在法政系的主导下,促进中国政治民族的形成 作为自由主义的信奉者,我们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感到欣慰和自豪。可是,那些鼓吹中国社会应该放弃民族主义价值观的世界主义者是否忘记了:在今天,英国、法国、美国、德国这些政治文明的先发国家固然在努力倡导着人类的普世价值,其背后是否仍然带有民族主义国家的影子?在这个问题上,“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 的鼓吹者、柏林的学生、以色列哲学家耶尔?塔米尔看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自由民主国家中的公民身份要取决于出生权利和亲属关系,而非个人的国籍选择?为什么自由主义者认为,每个人不应在政治上效忠于世界上某个最公正的国家政府,而只应效忠于他自己的政府(只要这个政府行事公正)?为什么自由民主国家的福利只限于本国公民,而不旁涉他人?” 针对极端论者的诸多论断,塔米尔最后总结道,“民族主义的一些理念本来就包含在自由主义的社会和政治实践之中……自由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都通常夸大他们各自立场间的普遍论和特殊论的差别”。(23)由此,除了一些显而易见的国际主义者,人类历史上的几乎所有自由主义者都是现实世界中的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者。正是因为有意无意地认识到国家主权的重要作用,近代中国的各个政治家做了各种特色的努力。以南京国民政府为例,相对北洋军阀政府,最伟大的政治功绩就是在1927年形式上完成了中国大陆的国家统一、1945年则通过抗日战争实现了近代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外战争的胜利,并最终确保了台湾的光复。 今日中国所面对的各种挑战的紧张程度,在某些方面,丝毫不亚于1927年。今日中国,在大陆上,仍旧存在着新疆、西藏等多种民族分裂势力,在大陆之外,由于两岸政权部分领导人的不负责任,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分离趋势也在加剧。就本文所关照的“施琅之争”所体现的价值混乱、以至无中生有的满汉民族之争来看,中国社会国家整合的任务也在日益加重。从某种意义上说,“施琅之争”这个小小的思想文化事件折射出了当下中国价值观认同与国家认同方面的种种混乱局面。面对着如此的危局,中国社会究竟何去何从?传统文化很难在中国大陆见到了,况且,据说传统文化又不是铁板一块,甚至可能还是一个神话。如果还是从这点地方性知识到那点地方性知识,从这个地方性文化到那个地方性文化,从这个民族主义到那个民族主义,或者是在诸如民族主义、多元主义等极端论断中不停地胡搅蛮缠,而不能找到更高的认同、更高的理想,中国人以后指望什么来维持社会团结、形成国家认同与世界列强进行竞争?难道就顺着汉民族主义和各种民族分离势力的思路,让中国成为南斯拉夫打个十来年的内战,或者学捷克、斯洛伐克和气分家了事? 在笔者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将中国的国家认同尽快从原先的血缘认同、文化认同转换为政治认同,让中华民族尽快成为政治民族。何谓政治民族?乃是这样一个民族,它自我定义为一个促进个人自由、维护公民权利的命运共同体。这一民族的特征不是其血缘的单纯和文化的伟大,而是其对于文化多样性这一根本事实的认可和对于公民权利这一根本价值的保护。那些古老的文化共同体只有经过了向政治民族转变这一步,才能有生命力和凝聚力,才能让自己的力量不至于在无休止的内耗中浪费精光。 美利坚民族的形成之路正是如此。这个民族本是欧洲的后裔,以英语为基本语言,以基督教为信仰。正是信奉人民主权的潘恩在《常识》里对北美自决和经济独立的大声呼吁才开始了北美人民族意识的觉醒和北美作为一个新兴民族的独立历程。若非宗主国英国竭力阻止北美发展,恐怕早期的北美人并不能认识到自身的民族性。这意味着针对英国民族而言的美利坚民族并非血缘民族,亦非文化民族,它一出生就是为北美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而产生的。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了美国政体的目标是“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这是美国的立国精神,虽然与血缘、文化相关,但本身并非血缘、文化。在宪法治理下,有黑人、白人、印第安人诸色人种和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诸种宗教,政体则是人民引以为荣的宪政民主政体。由此,美国通过联邦制这种模式,不断实现领土扩张。在这扩张过程中,美国境内的多元文化仍然得到了保护,民族性和自由性非常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了。 针对联邦政制的巨大魅力,刘军宁指出,“所有国土面积在一百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民主国家都实行联邦主义;面积在三百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都实行联邦主义,中国是唯一的例外”,事实上,“联邦主义的逻辑本身就是对纯粹民主的防范。联邦主义通过两院制、司法审查制度、成员体和地方充分自治(在美国还包含选举团制度)来防止形成多数人的暴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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