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
2008年确实非常特别,奥运和地震,其实大事还很多。奥运似乎标志着整个国力的鼎盛。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内所有媒体——从官方到民间——都在总结、回顾这三十年的变化,所有人去中国,眼目中首先见到的,当真是翻天覆地。所以奥运代表着这个时代某些层面的更新和鼎盛。这里面从官方到民间,甚至从非基督徒到基督徒,都生发出一种很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有一种强烈的这个国家终于站起来了的自豪感。但是大地震,却给这个改革三十年的国家、一个按中国传统的词汇快被称为“盛世”的时代,忽然那样一个谁也不能预料的灾难,又给它蒙上了一层气息,让你看见其实这就是末世。所以在那样的灾难里面,对人心的冲击,包括接下来2008年发生的很多事,毒奶粉事件——标志着整个社会在道德、信用各方面的沦丧,到达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不久前我看新加坡联合早报网上有一个调查,问“毒奶粉”事件有没有导致你对整个民族品牌丧失信心?我浏览的时候,大概有超过三百万网民投票,其中89.8%的人说丧失信心。所以你又看见另一个层面,就是尽管经济高速增长,人心却在一个不断的失丧当中,然后人跟人的关系、官与民的关系、各种关系,从家庭价值的衰微,到整个国家在公共领域中的腐败,然后到文化里面,各种衰败的末世气息,同时和奥运那样一种很高亢的东西,交织在2008年的中国。
这样一个年份,对我个人生命的成长,包括中国家庭教会的局面,也是非常特别的。
我在05年信主,之前是做法律、尤其是宪法跟中国宪政民主转型的研究、写作和公共参与。04年看到远志明弟兄拍摄的纪录片《十字架》,那之前我对基督教在当代中国的状态,毫不了解,基本上是一种传说。我的第一本圣经是93年读大学时,成都的九眼桥,有很多旧书摊,地摊。在那里看见一本圣经,当时要20块钱。那时的旧书一般一块、两块,最多三块。当时家里面给我的生活费是每个月100块,但那本圣经要20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圣经》,所以咬咬牙,就把它买下来了。唯一原因是因为它够贵。我想贵的东西一定是好的,里面一定有我不知道的。这本圣经一直伴随我十几年时间,但我只是从文化的角度去读它,当作西方文化的经典,我总要去读的。但它真的伴随了我信仰寻求与挣扎的十几年历程。直到去年,一个朋友到我家里,刚好没有其他多余的圣经了,就把这一本送了他。
2004年开始,我做为一个法律学者,开始关注宗教自由问题。我想今天分享奥运和地震后的中国城市教会,分两个层面,一个是我个人非常关注的,也在我的专业里面,同时和我所在教会的异象也相关——就是宗教自由的题目。
城市教案的变化
在《十字架》里,我们更多看见了乡村教会的复兴。许多基督徒在那里摆上自己的生命。也看见一个教会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是那么直接、鲜明。有时候针锋相对、无处躲藏,是非此即彼的争战。但是,基本上在2004年以前,在中国的中心城市没有发生过比较大的、受关注的教案。福音的兴盛,和政府对教会的打压,都大多在乡村。所以基督教基本上不在公共领域中,所以连教会和政府的冲突、和因此而到的迫害,也不在公共领域中。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里面,几乎没有教案发生。
但04年有一个标志性的案子,是北京一位家庭教会的传道人蔡卓华。他印刷圣经,和大量福音资料。刚改革开放时,很多海外基督徒和机构带圣经进去,福音运动兴盛以后,靠“带”是不行了。可以去“三自”买,但买的量太大了,也可能有问题。在2000年代,曾有一个案子,当时一个家庭教会到南京爱德公司那里去买圣经,是5千本还是1万本。人家就问哪里人,记录下来。结果通风报讯,警察就找上门了。所以,家庭教会逐步有了大量的地下印刷。因为在世俗国家那里,宗教自由不是一项单独的人权,而是和出版自由(你要印刷)、言论自由(你要布道)、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你要敬拜、聚会)连在一起的。所以家庭教会不只是在宗教自由上和政府法规发生冲突,是在几乎一切公民的宪法权利上,都和今天的公共政策存在冲突。
蔡卓华牧师从事圣经印刷,有一定风险。在04年,政府逮捕了他,还有他家里人,一共四个被告。一开始,政府对外宣称,这是49年以后中国最大的一起“境外宗教渗透案”。这个定义——境外的、宗教的、反动势力的,既涉及宗教,也非常政治化。从政府的法治化趋势来看,也很不合时宜。后来处理的时候,就变得比较法律化了。政府改用一个经济犯罪的罪名来起诉他们,就是“非法经营罪”。说你没有执照,没有出版印刷的权利,因为在中国,出版是严格管制的,所以就以“非法经营罪”来告他们。但实际上,私人印刷品只要没有涉及公开发行和销售,就不应当涉及这个罪名。比如我把自己的文章印1000本来送人,这在任何文明国家都不触犯法律,即使承认中国今天的出版审查制度,也并没有触犯刑法。
这是在中心城市,针对城市家庭教会第一个有影响的教案。因为蔡牧师在北京比较郊区一点,教会成员里,大部分不是按户籍制度来讲的北京市民。很多是民工,是附近常年在北京打工、已定居下来的人群。这是一个转型与过渡色彩的城市教会。政府的选择显然有各种因素的考虑。我想,主要是对于要不要和能不能像以前那样打击乡村教会那样,来一轮对城市教会的打击,先做一些个案的尝试,看方方面面的反映。
当时我还没有受洗。我跟其他几位律师,有些是基督徒,有些跟我一样是初信者或者慕道友。我们一共8个律师和法律学者,因为有4位被告,每位被告可以请两名律师,我们就把名额用足,希望有声势,所以8个法律人一起来承办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是我信主历程中很重要的一段。不仅使我看见美好的见证,领受基督所赐的信心,同时从刚刚接触教会和基督信仰开始,上帝就带我去看见、思考和领受一个时代性的异象,就是城市教会的复兴。福音必将更深地进入社会、文化和公共领域,这样在政教关系、以及福音与文化的关系,包括在“宗教自由”议题上,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试探和争战。这对基督徒的信仰与实践的挑战,和对中国社会的祝福是什么呢。
这是04年的蔡卓华案。第二年我逐渐接受了基督信仰,但还在等受洗的机会。我和其他5位基督徒法律人,组建了一个“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团”。把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出来。当时很清楚的方向,就是关注宗教自由的案件,不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信徒离婚的官司。我们只关注教会与政府冲突的、涉及宗教自由的案子。我们发布了一个成立“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团”的公告,开始介入一些案件的辩护或调查,如后来对“华南教案”的调查。蔡卓华案,标志着政府开始看见了福音从乡村进入城市的趋势。虽然福音进入城市已很久了,但到这个时候,有某种规模和某种社会影响了,促使政府看见这个问题。然后政府要来重新考虑对城市教会怎么办,是不是还像以前对乡村教会那样打压,那样逼迫。由此,中国的政教关系,进入了一个相对长期的重新调整和拉锯的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当然是从世俗的、利益的角度来考量这个议题,就是城市里面的基督徒,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更多地让政府有了顾虑。因为自古以来,朝廷打压的各种民间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它们都只在乡村和社会底层蔓延,而无法进入主流社会,形成主流文明。所以政府以前打压乡村教会时,也是一样的思维方式,他们以为这和过去打击会道门、红莲教是差不多的。所以也频频地使用“邪教”的罪名。但当政府忽然发现,这个被打压了半个世纪的基督教,竟然悄无声息地在主流文化、中心城市和各种知识分子群体中开始蔓延了。其实以一种历史的眼光来看,这一宗教的社会化趋势,在中国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同时,随着美国基督教保守派的力量和影响,在2000年以后也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彰显,包括在对美国政治的影响上。这种内外互动的历史趋势,使中国政府开始意识到,家庭教会的问题和以往所有民间宗教、反动会道门或所谓“邪教”的问题可能都不一样。事实上,从1953年开始,中国政府和基督教打了50年的交道,所有的经验和教训加起来,就是一句话: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和其他所有宗教都不一样。所以“对付”它的方法,也必须和对其他宗教都不一样,不然就会有麻烦。
所以近年来,一个明显的趋势,是政府开始采取一种相对法治化的限制方式,来处理城市家庭教会的问题。而不像在乡村那么野蛮,完全不跟你讲任何的法律、任何权利、任何程序,直接就来了。同时,在城市里,他们也选择了一种尽量把宗教问题非宗教化的技术手段,就是用一个经济的、治安的或其他的名义来限制你,使你在海内外无法产生影响,没什么好说的。我现在是抓一个非法经营而已。换言之,中国的一个变化时,虽然目前还没有宗教自由,但“宗教自由”在意识形态上的“政治正确性”,已经开始建立。就像30年的改革开放,建立了“民主”的政治正确性一样。中国政府不敢“民主”,但却再不敢说自己不要“民主”。再过几年,“宗教自由”也会和“民主”一样,在公共领域中取得一种更加公开和明确的政治正确性。
那么从04年到05年,再到06年、07年,“蔡卓华”一案的结果,对政府与城市教会的关系,发挥了很大的影响。当时我们的辩护,第一是显示出家庭教会这个群体开始站起来,用法律的方式维护公民权利。其次是看见一个基督徒律师的群体站起来,这是基督教的社会化影响的一个侧面。所以这也让政府忽然发现一个新情况。随后,包括海内外教会、机构和新闻媒体的声援,包括美国政府以捍卫“宗教自由”的名义,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后来在布什访华的前夕,对蔡卓华作出了一个轻判。按他被起诉的情况,应该判10年以上。结果只判了三年。我代理的那位姊妹,被判罪名成立,但情节轻微,所以就当庭释放了。这个案子的结果,让许多城市教会很受鼓舞。因为以前的类似教案,一定会判得很重。以前从来没有过政府在教案上妥协的例子。
这个案子以后,04年、05年到07年,差不多这三年当中,我们没有在城市尤其是各个省会中心城市里,看见较大的教案出现,几乎所有的教案还是和过去一样,都出在乡村和边疆民族地区。与此同时,政府在这三年中也完成了一轮宗教法规的调整。显然,对城市教会实施一轮打压,这一我们不希望出现的局面,也的确没有成为现实。
政教关系的调整
但到07年的5月,又发生一个很大的变化,因为奥运接近了。政府在这个月组织了一次所谓的“5月风暴”。从北京开始,在各个中心城市里面冲击了一批家庭教会,也驱赶了一批在华宣教的海外宣教士和进来短宣的培训者。当时气氛很紧张,经过三年的相对平静,忽然出现了一批城市教案。当时我们在看,是不是政府还是决定要对城市家庭教会动手。我们也祷告,我们也看见,我也从自己的观察,继续关注这个议题。5月份是第一次,当年10月份,又有一次。然后一直持续到08年的5月份,又是一轮。今年的5月也比较集中,北京的方舟教会、守望教会、锡安教会,在成都是我所在的秋雨之福教会,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在几个城市,出现了一个全国性的部署,一批城市教会在5月份陆续遭到一些冲击。
在奥运8月份结束之后,当时家庭教会曾流传一个很严重的消息,说10月过后,政府终于将对城市家庭教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打压。当时这消息传得很广,据说是政法委的周永康签发的文件,要对付几种人,其中包括了排名在前的城市家庭教会。但根据我自己的判断和一直以来的观察,我并不相信这个说法。客观地说,这几轮冲击还是警告性的,甚至说是象征性的。并非真的决定动手了。各地的执行者都比较温和,像是完成一次任务。显然这不是政教关系议题上的一个变化。而是奥运的议题,以某种政治化的方式介入到了政府与家庭教会的关系中。
因为政府在奥运之前,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所谓的“稳定”目标,提防它不放心的任何力量。对一个不相信上帝、不敬畏天命的政府来说,教会只不过意味着一种社会力量,甚至是一种政治性的力量。它并不理解你的信仰。所以它是从社会力量的角度来管制和提防你的。奥运带来的阶段性的政治,在特定时期大过了政教关系上的调整和拉锯。所以出现了这几次集中的对城市教会的骚扰。
结果到了9月和10月,我们又看见一些新的变化。9月份官方在北京举办了一个国际性的宗教研讨会,包括“三自”都参加了。那个会上有一位中国很有名的学者,他不是基督徒,他在国务院属于智囊团的一个机构里,是很有名的社会学家,叫于建嵘。他在那个大会上做了一个中国家庭教会的专题发言。这是第一次在体制内,把家庭教会的问题端出台面。于建嵘说,中国有几千万家庭教会的信徒,政府不能做鸵鸟,一定要面对这个问题,而解决方法就是必须承认她的合法性,必须允许她在“三自”之外,独立地登记或者许可她的存在。当然,他是从一个幕僚的角度、从社会学的关切来说的,这样才能真正维持一个和谐的社会。所以那个会出来之后,我们很振奋,因为那是主流的、官方的非基督徒学者,第一次在体制内的国际性会议上,公开提出家庭教会合法化的问题。这促使了家庭教会的议题,在政府那里,不能长期保持一个躲躲藏藏、好像不存在的状态。
接着在10月,这个会议结束三周以后,又出现一个很让人振奋的会议,就是国务院下面一个官方的研究所,也属于政府所谓的智囊团,他们出面召开了一个“中国家庭教会专题研讨会“,其中邀请了十几位中国家庭教会的人士,从牧师到基督徒知识分子、大学教授、一些民间研究者和研究机构,其实都是基督徒,来参加这个会议。并且那个会议上,没有任何“三自”的代表。一些家庭教会的学者和牧者,就提出来说,我们家庭教会的底线,就是政府不能干预和管理我们的任何信仰内容,包括教义、教职和教产。我们只能接受一个针对外在行为的行政管理,就像政府管理其他的NGO组织一样,比如这个地方建堂要有手续,有消防设施等。家庭教会应该被允许在“三自”之外,作为独立的宗教团体获得合法性。
所以我们看见2008年,城市教会和政府的关系,这个剧情是非常跌宕起伏的。在今天,我的基本判断是,政府对城市家庭教会作出全面打压的决定,已不可能。城市教会的合法化,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来得更快。但也一定会比我们想象的来得更复杂,更艰难。在我个人看来,城市教会的政治危险期已经过去了。城市教会的社会危险期即将到来。
到底政府对城市家庭教会持什么态度呢。我们自由地敬拜神,这样的宗教自由在未来会不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前景呢?政府的调整期还在继续,它的最终的转型的决心,还没有下。政府主要是从统治利益去考虑,就是看见家庭教会已在这个社会上,是一个如此巨大、显赫而不可忽略的存在。因此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使得政府已不可能以对付一个民间宗教的模式,来对付基督教的议题。因此,从政教关系的角度说,在政府内部,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基督教的议题已上升为一个超越了宗教事务局权限的议题。
社会责任促使教会公开化
在今年,尤其是“512”大地震之后家庭教会对赈灾的全面参与,对这一过程,尤其是对9月、10月这两个会都有很大的影响。这就是除了“宗教自由”之外,我今天希望分享的第二个方面:城市家庭教会的社会参与与文化使命。
512地震对于我个人的生命,特别是对我寻求全职服侍的呼召,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老实说,你活在今天这样的世界,不管是在北美、甚至包括今天在中国大陆,随着经济繁荣,也日益变成小资、白领、中产阶级了,在这样一种城市生活方式中,会常常失去一种末世感。但没有末世感的基督徒,一定是不健康的基督徒。但却常常忘记了这个世界的真相。当时,在地动山摇的艰难时刻,然后你看见那个苦难,有时候我们没办法去清楚解释,去明白神的心意是什么。唯有学习顺服和交托的功课。当我从成都出去,往灾区走,就好像二战结束之后,你看见就像打过一场仗之后的废墟,一路坍塌的房屋,还有帐篷。然后看见地动山摇之后,大地上的伤口。当时我心里面有一个很强烈的感动,就好像多马伸手摸到复活的耶稣基督肋旁的伤口一样,然后发出他自己伟大的认信,说“我的主,我的神”。当我看见大地之上的伤口时,也特别在我生命中,发出“洪水泛滥时,耶和华坐着为王”的一个认信。
我个人在512那个下午,经历也非常的深。成都总得来讲没有太大的伤亡,市内没有,但都江堰等郊县有非常大的伤亡。当时那个震动还是非常剧烈,尤其是高层建筑。我们家是17楼的层高,基本上电梯公寓,就像船一样的摇。那种摇晃使你不知道到底离倒塌还有多远。比如你坐飞机,飞机上那个抖动也很厉害,但你不会对那个抖动特别害怕,你知道那个抖动很正常。但是大地的震动却不一样了。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那种摇动给你的冲击,是对你整个生命意义的冲击。当我从楼上最后下来时,望着身后,我就想“不动产”这三个字是多么荒谬的概念啊。当“不动产”都已经动起来的时候,你还要怎么活呢?你要怎样重新来思考你前面的道路呢?你要着怎么寻求上帝叫你活下来,要托付给你一生的召唤呢。
我的孩子1岁多,他当时就在里面床上睡觉,我进去按着他。我想我不可能十几楼抱着他跑,跑也没什么用。所以我很平安,也没有跑,就是在床边按着他,开始祷告。祷告的时候呢,主使我心里特别平静。因为这是我比较年轻的生命里面,可能最接近死亡的一刻,而且这个死亡的类型,还比较特别。有时候病重的时候也想过死,但那个还比较日常,每个人都会经历许多次。但那个摇动实在很特别。当时我祷告说,“上帝啊,今天你要是带我和孩子去见你,那是好得无比的,但是求你怜悯这座城市”。我当时心里有平安,对于死亡,去见主的面,心里非常宁静,不过也说不上很期待。只是平安。
摇完以后呢,发现主还没有带我去见祂。心里就有一种非常强烈的神放在我心里的负担,就是我存活下来了,我是幸存者。后来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十三亿幸存者》。在那一场地震之后,每个人都是幸存者。因为我们都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再次体认到生命、气息都在乎祂,若没有神祂托起我们的世界,托起我们的每一秒,那下一秒钟这世界就该毁灭。下一秒,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每一秒钟都是恩典,每一秒钟,我都是幸存者。就像去年圣诞节,我写过的一篇文章,那时我孩子刚刚出生不久。我说,“每一个出生的孩子,其实都是人类的最后一个孩子,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还有没有”。
所以经过那次地震之后,末世感一下子就非常强烈地进入了,一种好像本来是稳妥的、有不动产的生活。在那种改变里面,我真的很感谢神,因为房子摇一摇,它在你心目中的价值马上就减半了。本来三十万的房子,你本来计划花好多努力就是要得到它,然后获得一种安全感。摇一摇之后,你看它也不过几万块钱。你的衣服300块钱一套,摇一摇之后,就随时可以扔掉了。在你心中就值几块钱。那个末世感一下子让我比以往更加清醒过来,你会说,如果主让我活下来,我的使命、负担在哪里?所以512对每个人都有一个冲击,就是512之前你怎么活,512之后你又怎么活。如果512之后,你还是像512之前那么活,那死去的10万人就白死了,这场地震对你来讲就白震了。这场地震对这个时代而言,对你而言,它的灾难还不够大,还太小了。因为人心太麻木,这样摇还摇不醒,还应该摇得更大。所以这一个冲击半年以来在我里面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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