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哪些是言论,哪些是行动的问题。中国从来就讳言言论自由,我们的法律是很不完善的,我们现在要确立的是一个大的原则。大前提有了之后,法律才可以根据实践来制定、完善。
另外,言论自由不是一个懂与不懂的问题,有些人可能很懂,但它认为它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毛泽东说,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但实际上天是会塌下来的。
有个疑问:似乎经济改革必然引起政治改革。这隐含了一个前提,政治改革似乎仅仅因为经济改革的需要。那么,民主、自由是否有独立的价值,是否是独立的目标呢?谈政治体制改革的的人往往着眼于决策、程序如何科学化等等技术性的东西,但我以为我们现在首先要把民主国家的一些大的原则确立下来,让它深入人心。
孙立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要实现言论自由,必须制度化,否则没有保证。
我们往往在意识形态上做文章,而这方面的标准往往不清楚,所以我们应排斥它。
言论自由并不是完全积极的东西。实现言论自由可能也会产生反革命。问题在于,我们是否为了防止反革命,就以取消十亿人的言论自由作为代价。
中国社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对言论的惩罚不仅表现在法律上,而往往在行政、组织措施上,在一些说不清、道不白的地方。中国的老百姓怕犯法,但更怕犯错误。犯了错误给你装进档案一辈子也不得翻身,象什么户口、职称对人都是命根子的东西,如从这方面惩罚言论,我们有什么办法?
王军涛: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存在一个分歧,一部分人认为它要解决的是行政效率的问题,另一部分人则更关心如何使国家的政治过程更合理化。即是说,诸如民主之类是否有独立的价值,是否是独立的目标。
法学家、社会学家以及政治精英人物等等在谈论言论自由时,不象政治哲学家那样彻底,而是要加以种种限制。例如美国在麦卡锡时代,法院在判案时要考虑到,如果言论要导致行动,那是要加以限制的。他们有一条原则,如果不好的东西导致了对社会的危害,而政府又来不及对人民进行教育,那么政府是可以加以干涉的。象这样一些问题我们应该加以研究。
我们还有四种传统,要加以认真对待。一是封建传统,二是斯大林的传统,三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形成的经验,四是对马克思的误解。
李盛平(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
胡平的一个最大的贡献是他把一个大家都认识到了、但又不敢讲出的真理讲出了。这要具有牺牲精神。
言论自由是一个历史过程。它要与中国的政治改革结合起来。政治哲学家与成熟的政治家之间要有一个变化,整个中国社会的成熟都是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满足于空谈原则。
言论自由恐怕并不是政治改革的突破点,但言论自由是更高一层的东西。
陈子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胡平的文章是一个标志,是中国新型知识分子的人格逐渐形成,新的知识分子的典范逐渐形成的一个标志。胡平的文章指明了中国知识分子应该如何行事、如何想问题。
有那种从容不迫的绅士风度,更是胡平的一大特点。历史告诉我们,仅仅靠流血牺牲是换不来言论自由的。而且,每次流血牺牲之后,都使它的成功者更珍惜它的成果,而不放弃它的权力。没有绅士风度,实现不了言论自由。同时,欺骗、借助某种权势,也实现不了言论自由。胡平只是娓娓道来,而不靠政治上的算计。我们只能靠言论的合理性来说服群众。在气候好的时候,真正的知识分子也不应该借助权势,来加强言论的说服力。
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由知识分子传播开的。民主、自由并不时髦,但确是世界文明的支柱,如果说目前的趋势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这些旧的口号已被整个一代知识分子的精英所接受了。
王润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 《传统与改革》丛书主编
胡平的特殊遭遇已说明了言论自由的现实性与迫切性。我们也可以把这篇文章今后的遭遇看作是衡量我国实行言论自由的一个水平刻度。
有两个问题,主要是技术上的。
一是词意问题。胡平给言论自由的定义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在感情上我是同意的。但是放大到言论可能涉及到的一切领域,则有些疑问,例如泄露情报、诲淫诲盗等等,如果应该加以限制的话,如何制定一个标准。如根据法律,那法律又根据什么?如根据什么利益,利益又往往是含糊的。这其中的词意问题值得研究。
二是理论上,有些权利不需要特别保护。有些则需要,如言论自由。胡平强调民主教育,还要靠司法独立,但此外,在司法独立的情况之下,制定制裁因言治罪的行为,这一点很重要。因言不治罪也可以达到效果,采取行政,道德的制裁,它们与法律有一个共同点,即剥夺你不愿失去的东西。但制裁妨碍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有一些技术上的细节需要讨论。
齐海滨(北京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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