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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不能遗忘的思想
日期:4/30/2008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 作者:钱理群


1980年北大校园的竞选人,由于他们的社会底层经验,从一开始就十分注意维护社会底层劳动者如工人、农民的利益和权利:这自然也和他们的社会主义理想有关。张炜在“我的社会改革观”里,就提醒北大学子,在思考中国改革时,首先要问:“工人、农民现在想得更多的是什么?”“他们要求快一些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并要求有多一些自己能行使的政治权力,……他们的目标看来是十分浅近的,但与改革的大方向是完全一致的”。这显然是一个警示:知识分子只有“将自己的远见卓识和工农的浅近的目标结合起来,才能共同组成改革社会的巨大力量”;[48]如果改革不能满足工人、农民的要求,甚至损害他们的利益,剥夺他们的权利,那改革就会变质。

杨百揆也发出了同样的警告:“竞选者呼吁‘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毫无疑义,这抓住了人的民主权利的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方面,不是每个人都看到了,这就是人身自由!”他提醒人们注意:“20多年的高度集中、统制(计划)的经济结构,造成劳动者的人身半依半附状态。领导者对被领导者,在能否就业、经济收入、工作性质、人事调动,甚至婚丧嫁娶方面都握有极大的权力。农村的宗法经济和‘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口号更加剧了这一状况。”因此,他认为,通过经济改革,发展“统一市场”、“社会主义商品化”,从根本上改变“劳动者的依附状态”,获得人身自由,民主才有根基:这是中国改革的关键。[49]

夏申在“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文里,首先提出要维护工人的权利:“企业的自主权应该由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掌握。职工代表大会有包括决定任免工厂主要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在内的职权”;“制定合理的工会法,工会应是与工厂党和行政部门相独立的工人组织,其职责是维护工人的各项基本权利,并促使工人的利益的实现”;“制定合理的劳动保护法,以保障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的不断好转”;“制定合理的失业保险和救济制度,国家有责任为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和救济,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失业人员找到职业”。 [50]应该说,这四大权利是抓住了要害的。到了今天,其意义就看得更清楚了。

杨利川在其“主要观点介绍”里进一步提出:“整个社会的民主改革,必然是以直接生产者的民主自治为主体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产生社会团体的民主自治与地区的民主自治,这些又通过逐步的自治联合,达到对整个社会的民主管理”。[51]

这正显示了“自下而上的改革”的根本意义:它所要促进的是基层的民主。也就是说,改革,不仅要有自下而上的广泛参与,而且其核心是实现自下而上的民主权利,这样才能为改革奠定坚实的民众基础。

1980年北大竞选人关注的另一个重心,是知识分子的地位和权利诉求。房志远在被问及“你怎么看待知识分子的作用”时,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一个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它今天已经独立登上历史舞台”。这一论断代表了竞选人的共识。这自然是有针对性的:因为1949年以后的中国根本不承认知识分子的独立存在,还说这是马克思的观点;对此,杨百揆如此分析:“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没有把知识分子看作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力量,是由于历史条件所限。19世纪工人在生产中显示出巨大的威力,知识分子的‘建设’劳动刚开始发展”,“马克思、列宁把未来的社会设想得简单了,他们认为国家和经济由武装的工人群众和仅仅识字的人管理就可以了,没有看到现代社会政治和经济都是科学,没有高度的科学文化知识是不能管理国家的”。“过去科研成果总是在工农业中经多年积累而抽象出来,而现在可以在实验室里直接出成果,反过来推动工农业的发展,科技成了主导工农业发展方向的部门。随着它的独立,经济管理、文化部门也相应独立,最终是知识分子再生产部门教育界的的独立”, “知识分子作为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异军突起,他们正以新世界的缔造者的姿态投身于社会改造的历史潮流之中”,正是出于这一全新的知识分子观,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权也当然具有首要的意义,因为这是知识分子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52]


3、以权利制约权力

胡平在“论言论自由”一文中特意提到,“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任何国家政权都有摆脱人民的监督控制,由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的趋势”。由这一“规律”引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必须用广泛而有效的人民民主权利来制约国家、政权的权力。也就是说,要在人民自治与政府权威之间形成一种张力:“凡是需要权威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种对这种权威的制约;凡是需要权力集中与强制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种相应的牵制与平衡”。

但中国政治中所缺少的正是这样的“牵制”、“制约”、“平衡”的观念,以及民间公共力量对政府的“压力”作用;权势集团所追求的,始终是无限的、绝对的权力。如胡平所说,“一直有人公开和暗地里认为专制比民主更为可取,尤其是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迅速起飞的过程中,一小批坚强有力、富有远见、紧握大权的领导者,通过‘强迫把羊群赶进牧场’的专制手段,较之于听任那些不懂得自己真实利益所在的芸芸众生漫无节制的要求、变化无常的意见,更能取得成功。这种见解曾经是很流行的。我国长期以来对民主建设的轻视无疑和这种见解大有关系。研究近代史的同志指出:在近百年中国人民的民主革命过程中,要求民主的呼声总是被要求富国强兵的呼声所淹没”。——这里所说的,岂只是历史:在中国始终存在着这样一条以专制的手段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的改革路线,这就是后来终于成为主导的所谓“开明专制”的路线,其所追求的,就是不受监督,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正如胡平所指出的,“对于这样一种权力,人民既没有力量纠正它早期不严重的错误(除非这个无限权力自己愿意纠正),更没有力量阻止它后来的扩张。这样一种无限权力排除了一切通过人民的力量以正常程序进行自我调节的可能性,人们几乎只能坐视它把国家引向任何地方。”

胡平说:“历史上有过那么多悲惨的先例”,其实这也正是他和他的支持者的隐忧。事实上这样的危险正在逼近,在某种意义上,胡平们是在还可以说话的时候抢先说出他们的忧虑与呼喊:“为了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权力变质;同时也为了权力更加有效地发挥其应有职能,我们必须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其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确认言论权利不容侵犯”。[53]

用权利制约权力!——这一条最能显示1980年的北大校园竞选所要推动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运动的本质。


4、支持自上而下的改革,推行和平的、渐进的改良

1980年的校园竞选还有另一面,即对自上而下的改革的响应与支持。

张炜的竞选宣言开篇就说:“党正在反省错误,政治、经济正在进行全面改革。我参加竞选,以表明我对改革的拥护”。[54]当16位竞选人被问到“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时,有10位回答“是”,有5位作了有保留的肯定式回答(“现阶段坚持党的领导是正确的”,“原则上坚持”,“从根本是来说是应该(坚持)”,“要怎样坚持”),只有一位提出:“领导一词,含义不清”,而未作正面回答。[55]

“党的领导”确实是现实中国政治生活,也是1980年竞选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竞选人不同程度的肯定性回答,不能只看作是一种策略,而是有其真实内容的。首先,竞选之所以能够在阻力不太大的情况下进行,具有合法性,确实是当时的中共领导推行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变革的一个成果。三中全会也正是党内改革派和社会民主力量相互配合的结果。尽管在1979年曾发生过对民间民主运动的打压,但1980年下半年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再次提出,确实引出了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相互结合的新的可能性:这是一切立志改革者必须抓住的历史机会,尽管它已经预伏着危机。

而我以为,更重要也更内在的原因,还在于这一代民间民主运动的推动者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思考“文革”以后中国所选择的改革道路。如王军涛(他是公认的竞选人中的“激进派”)所说:“我国的改革就其任务而言,无疑是一场质的革命,但其方式应尽可能地缓和与稳妥。在今天的国内外环境下,一系列的‘改良’,远远胜过一次惊天动地的‘革命’”。[56]胡平在“竞选宣言”中说,这一代人所理解、把握、推行的“政治”,已经不是前一代人的“革命政治”,而是“现代政治”:“政治是科学,它是一门关于在这个由有缺陷的人们组成的现实世界,怎样逐步改革得比过去好一些,再好一些的学问。” [57]正是从这样一条理性的、渐进的、改良的路线出发,因此,即便是他们中的激进派也并不试图挑战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如前所述,他们的着眼点,不是“权力”,而是“权利”,即在现行权力结构下,力争扩大人民的权利以限制权力,并影响权力的运用方向。这样,他们在共产党的存在与领导问题上,也必然采取现实的态度。

当然,正如王军涛所说,“领导一词,含义不清”,同样承认或不否认“党的领导”,是包含了不同的理解的。所以有人追问“是什么样的领导”,是在不否认“一党专政”前提下的,依然建立在党的不受限制与监督,并且是不可分享的高度集中的权力基础上的绝对的一元化的领导,还是在接受权力限制、监督,权力分立、分离、制衡前提下的,作为执政党行使对国家的领导?这同时也就内含着一个“党和政府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与“民间社会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运动”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以前者居支配地位,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吸纳后者(民间力量)的参与、咨询,实际处于统战对象的地位;还是承认民间运动的独立自主性,对于党和政府主导的改革,既有支持,参与,又发挥监督、制约与压力的作用?——不过,在1980年的校园竞选的具体条件下,是不可能这样明确提出问题的;事实上竞选者之间的分歧,也没有充分的展开。当时的主导力量是希望参与改革,推动民间民主运动,并达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结合。

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改革的结合,是中国的改革者一直追求的梦想。1957年,当毛泽东发动“整风”运动时,北大的热血青年曾以为那是一个历史良机,希望实现“自上而下的整风运动和自下而上的民主运动的相互渗透”(谭天荣),互相支持,制约,以共同解决中国的“三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及背后的体制问题。[58]1980年的北大新一代的热血青年,又抓住了邓小平发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机会,试图再次推动上下结合的改革,又有什么结果在等待他们呢?

其实,我们这里说的1957年的悲壮努力,1980年的竞选者当时并不知道——这正是前文提到的“强迫遗忘”的结果。而真正给他们以启示的,是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运动。南斯拉夫、波兰创造了自下而上的改革范例。在北大校园竞选前夕的1980年7月,波兰发生了以团结工会为中心的民主运动,房志远在竞选人联合演讲会上特意赞扬了波兰工人的觉悟与战斗精神,并这样提出问题:“在苏联,在东欧,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大致相同,但为什么波兰的工人就能够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其他国家的工人就做不到这点呢?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波兰工人的思想比其他国家思想要解放。波兰的工人有战斗性,他们有战斗的传统,战斗的勇气,最重要的是他们有战斗的觉悟”。他的这段讲话嬴得了热烈的掌声,[59]足见当时大学生们对波兰工人民主运动的关注与共鸣。在一次答辩会上,也有选民这样问道:“波兰工人求得自由工会,我们是否也应该搞?”[60]1957年的“5.19民主运动”也有类似的国际背景,同样是中国大学生对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和波兰事件的回应。结果就触犯了中国政治那根最敏感的神经,引发了形势的急转——历史仿佛正在重演。


四、“我们的改革应该是全面的改革”

北大竞选人的改革观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

王军涛在《我的社会改革观》里如是说:“我国的改革应该是全面的改革,而不应是局部的、片面的,中国现存的不合理结构有各方面的弊病,它们错综复杂地结合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政治、经济的改革必须并肩前进、相互配合”[61]——这大概是能够代表竞选人的共识的。

但如胡平所说,作为一个改革运动的推动者,必须善于抓住社会变革中“最关键的一环”,这样就能像阿基米德所说的那样,“给我一个支点,我能举起地球”。[62]那么,在1980年代中国的改革中应该抓住的“最关键的一环”,那个能撬动整个改革运动的“支点”是什么呢?

在这个问题上,竞选人各抒己见,出现了对中国思想、政治来说已久违了的真正的平等、自由,生动、活泼的争鸣。房志远将其概括为四种主张的争论,即“发展生产力是当务之急”论,“经济体制改革”当先论,“干部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优先论,以及“思想解放(第一步是言论自由)”为前提论。[63]正是在这种自由争论中,中国问题的各个侧面都得以呈现,并引发深入的思考,为当时以及后来的中国改革提供了许多富有创造性和启发性的思路,具有相当的思想价值。


1、“论言论自由”的理论贡献与实践意义

首先要提到的是胡平的“论言论自由”。胡平是唯一当选的区人民代表,这并非偶然。一份有关竞选人评价的《北大民意调查测验表》表明,在“谁的理想最深刻”、“谁的知识最全面”、“谁的见解最切合实际”、“谁的口才最好”、“谁的答辩效果最好”5项中,胡平均居第一。[64]早在“文革”后期,胡平就写出了“论言论自由”的初稿,曾张贴于成都街头,可能因其理论性较强,当时并未引起注意。这次在竞选运动中,他加以修改补充后重新发表,产生了很大影响。全文显示出他对民间民主运动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深入成熟的思考。“论言论自由”堪称1980年以北大为代表的中国校园民主运动的理论代表作,而且可以看作是自70年代末开始至今中国民间民主运动的主要理论成果之一。

在我看来, “论言论自由”的理论贡献与实践意义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是确立了“言论自由的含义与价值”。

文章开宗明义指出:“什么是言论自由?那就是发表各种言论的自由。好话、坏话、正确的话、错误的话,统统包括”——胡平在这里讲的其实是常识,在西方政治学理论,在中国现代思想、政治史上胡适、罗隆基、储安平(后两位都是1957年的“右派”代表人物)等先驱的论著中都有深刻的阐发;因此,在竞选中就有人写大字报“评胡平的‘言论自由’讲演”,认为其观点是“穆勒《论自由》的翻版”。[65]但批评者却忽略了胡文是总结了1949年以后,特别是1957年以后,包括“文革”在内的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经验教训的结果,并且也是对1980年代中国政治、思想改革提出的问题的一个回答,里面包含了许多新的思考,新的理论因素。

他首先要澄清的是自1949年以来经长期灌输所形成的两大“言论自由观”。

第一个误区是:言论自由就是“领导倾听和容忍批评意见”。

这是典型的毛泽东的言论自由观,一直延续和影响到今天。胡平的批判可谓一针见血:这不过是“封建社会的进谏纳谏之说”,而绝非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因为臣民的言论范围实际上是被帝王的意志决定的。由于各个历史条件的不同及各个帝王个性上的差异,这个范围有时稍宽,有时极狭。但无论如何这种限制毕竟是存在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国家有无言论自由,不在当权者是不是愿意倾听和容忍批评意见,而在于他们有没有权力惩罚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由此确立的标准是:“只有在当权者没有权力惩罚不同意见者的人时,才有言论自由;只有在人们的言论权利无须善良开明的君主保护也能独立存在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只有在人们学会了抵抗权力对言论的干预企图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

第二个同样影响深远的理论误区是“区分‘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和‘无产阶级言论自由’”。

胡平对此作了严密的考析。他指出,“所谓‘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可能意味着以下两种情况:一,只允许资产阶级有发表意见的自由;或是二,只允许发表从根本上不侵犯资产阶级利益的意见的自由。前者是限制发言者的身份,后者是规定言论的性质”,“这种情况其实都叫言论不自由,而不叫什么‘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实际上,“民主制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例如言论自由,本身并无所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分”。言论自由“固然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而得到传播,但它本身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我们不能把这笔遗产拱手相送给资产阶级”。

而“论言论自由”的辨正中心,是所谓“思想罪”、“言论罪”的问题,这是1949年以后,特别是1957年以后,被弄得极为混乱的一个理论问题,也是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的实践问题。毛泽东1957年给右派定罪时,本人就陷入了极大的混乱:忽而说右派“不但有言论,而且有行动,他们是有罪的,‘言者无罪’对他们不适用“;忽而说“另有一种右派,有言论,无行动”,“错误的言论一定要批判干净”,“但应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最后又说,“所有上述各种人” “仍然允许有言论自由”;还宣布一般“不必办罪”,“累戒不改,继续进行破坏活动,触犯刑律,那就要办罪”[66]。那么,“右派”到底有没有“触犯刑律”呢?而事实上所有的“右派”又无一不被定罪办罪。“反右”运动的后果之一,就是确立了“言论有罪”、“思想有罪”的原则和法律(规定了所谓“反革命罪”)或不成法之法(最早还应追溯到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文革”将这样的“思想罪”、“言论罪”推向极端,制造了无数耸人听闻的冤案。“文革”结束以后,“言论罪”、“思想罪”依然是当局镇压不同意见者的有效手段。1979年10月北京市人民检查院起诉魏京生,所加罪名之一就是“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67]此后1981年对民间民主运动的大镇压中,对徐文立、王希哲等也是横加“反革命言论罪”。这样的“罪名”至今还是悬在中国知识分子头上的一把剑。如果将1980年胡平在“论言论自由”里的讨论置于中国的政治背景之下,就不难理解其意义了。

他所要做的,首先是再次进行理论上的澄清。

其一是“千万不可把言论与行动混为一谈”:“我们说宪法不可违犯,意指人们的行为;我们说宪法可以反对,意指人们的言论”,“只有言论直接与行动相关时,言论才可以作为一种犯罪,所谓诬陷、诽谤、煽动就属于这一类,我们必须对诬陷、诽谤、煽动作出明确的定义,提供切实的标准”,“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

其二,胡平指出,“理论上最大的混乱在于:我们不给反动言论自由,而发表反动言论的人就是反革命”。这不仅混淆了言论与行动,而且隐含着“强权即真理”的逻辑,逆我(不同于我)者即“反动”。“反动派”(实际是“反对派”)是“客观存在”,“要否认也否认不了”;但能否允许反对派,特别是政治上的反对派公开存在,却是判断是否有真正的民主存在的一个重要标志。不允许反对派存在,禁止发表“反动言论”,其实就是限定发表意见不能超过当权者允许的范围,其结果就既堵塞了言路,也拒绝了监督,必然导致权力自身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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